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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高水平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意见征求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关于高水平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意见征求稿)》意见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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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浙江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委办发〔2021〕57号)的部署要求,结合乐清实际,特制定本通知。现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意见至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9日。 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 0577-61880317。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0日 关于高水平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 (意见征求稿)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浙江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委办发〔2021〕57号)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高水平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全省深化“千万工程”、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共建共享全域美丽大花园总体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坚持规划、建设、管理、经营、服务并重,高水平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打造产业强、环境美、乡风好、治理善、农民富的新时代美丽乡村乐清样板。 (二)总体目标。2022年,全市建成市级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120个以上、示范村10个以上;2023年,全市建成市级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150个以上、示范村10个以上;2024年,全市建成市级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50个以上、示范村10个以上;到2025年,全市共建成市级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320个以上、示范村30个以上,其余村庄均达到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标准。每年争创省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1个以上、省级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4个以上。力争到2025年,我市成功创建省新时代美丽乡村标杆县。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确保新时代美丽乡村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2.坚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村为主体、群众支持、社会各界和工商资本广泛参与,共建共享新时代美丽乡村。 3.坚持“一村一业、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使新时代美丽乡村特色鲜明、错位发展、优势互补。 4.坚持示范引领、循序渐进,巩固一批、创建一批、培育一批,不断完善和创新示范模式,相互学习,滚动发展。 5.坚持高水平规划设计、高质量建设施工、高标准长效管理,确保村庄环境建设和管理水平一流。 二、建设标准 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坚持定性与定量,守底线、保基本与促提升,抓共性与显特色相结合的指标分类原则,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精品村、示范村两类进行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建设指标分三类共30项(详见附件)。其中否决性指标5项;共性指标20项,共100分;个性指标5项,共10分。在无否决性指标的基础上,验收得分85分(含)以上的村认定为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验收得分95分(含)以上(其中个性指标得分不低于6分)的村认定为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村。 三、建设程序 (一)建设申报。各乡镇(街道)要组织辖区内村庄开展自愿申报,各村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村庄整治建设进行设计,建设方案需符合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并且与地方特色相适应。各乡镇(街道)汇总、审核建设方案等申报材料后报送至市新村办。市新村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会审,结合《乐清市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发文)逐个拟定项目投资估算,统一分解落实项目责任部门,报市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下达建设计划。 (二)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负责指导推进辖区内村庄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项目建设,承担村庄整治类项目的实施主体责任。各行政村负责做好本村项目实施的政策处理工作,承担村庄建设类项目的实施主体责任。市新村办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查通报,推动镇、村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验收认定 1.申请验收。各村完成建设后向属地乡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建设工作台账。 2.乡镇(街道)验收。各乡镇(街道)及时组织开展村庄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将建设工作台账报送市新村办。 3.市级验收。市新村办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组成验收组,对照建设标准对各村进行评价计分,评价计分结果做为等级认定的重要依据。 (四)市级审定。市新村办将村庄验收认定结果报市领导小组审定。 四、工作重点 (一)优化美丽乡村整体布局。加快编制全市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建设主题、目标方向、总体布局及建设引导。按照村庄功能定位、区位条件、产业特色、人文底蕴、资源禀赋,分类确定村庄的发展方向、建设模式。以全域规划、整体提升、普遍受益为导向,优先考虑村两委班子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创建思路清晰、农民主体参与创建的积极性高、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较强、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的村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筛选一批自然环境优美、村庄风貌良好、人文资源独特、一二三产业融合、文旅融合、产村融合发展潜力大的村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村。 (二)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以“三清三整三提升”为重点,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影响村容村貌的村内乱搭乱建、临时棚舍等实行应拆尽拆、应整尽整,推动农村环境治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三清”,即清理废弃杂物、清理村内沟渠、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三整”,即整治乱搭乱建、整治乱贴乱画、整治乱接乱拉;“三提升”即提升垃圾分类水平、提升厕所服务水平、提升庭院美化水平,实现村庄环境大改变。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行政村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零增长、零填埋;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实现农村公厕“所长制”全覆盖;美丽庭院建成比例达到35%以上。 (三)巩固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对照《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规范》,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村内道路全面畅通,通村道路、村庄主干道交通标志设置规范,照明路灯设置合理,公共区域普遍亮化。村内农家书屋、图书馆、科普园地、村广播室、村民体育健身场地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全面普及,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综合服务、居家养老、幼儿教育、老年活动、社区卫生、殡葬等各类便民服务设施配置齐全,运行水平较高。在村庄主入口、村道两侧、公共场所周边等重要节点,建设体现乡土特征的景观小品,提升村庄绿化水平,建好新时代美丽乡村标识系统,切实提高农村群众生活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实施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快实现农村网络升级换代与普及覆盖,推进农村互联网、电信网、广电网三网融合。加快乡村5G基站建设,实现乡镇和重点行政村基本覆盖。建立乡村地理信息“一张图”,加快乡村水利、公路、电力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推进乡村产业数字化,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壮大社交电子商务、直播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搭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公厕管理等数字化监管系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数字化管理。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推动党务、村务、财务网上公开,加快推进村级档案数字化。 (五)实现精细化专业化建管。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与长效运维有效衔接,以城乡一体化为导向,出台新时代美丽乡村长效运维管理办法,将村庄日常保洁、绿化及基础设施维护等纳入长效考评。合理划定政府、村级组织和农户的管护责任,建立财政奖补、村集体补贴、农民适当付费的运行经费保障制度。财政奖补资金按各乡镇(街道)行政村户籍人口每人50元的标准转移支付至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结合市农业农村局考核结果统筹安排使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村自营物业公司管护或委托第三方物业管护。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两最三比”考评行动,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农户自觉承担起垃圾分类、门前三包等责任,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妇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简称市新村办),从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抽调骨干力量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将建设任务分解、指导服务、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资金保障。整合相关涉农主管部门主管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村建设类市财政(含上级补助)资金,积极创新融资机制,强化资金统筹保障,以财政资金撬动镇、村投入,积极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资金补助限额按照建设等级和行政村户籍人口数(以公安机关提供的2020年数据为准,行政村户籍人口不足2000人的按2000人计算)测算。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人均最高补助2500元。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村,人均最高补助3500元。此外,村自筹资金投入须不少于新时代美丽乡村项目总投资额的20%。新时代美丽乡村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严格财务支出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做好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各村要将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纳入村务公开范围,定期向村民公布。 (三)强化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实绩考评机制,将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成效纳入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党委政府综合考核和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作为检验干部的重要考场,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市委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中担当作为、奋发有为。建立对乡镇(街道)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报机制。按照“一月一排名一通报”的要求,每月25日前,由市新村办负责汇总各乡镇(街道)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排名,并抄送市领导。连续两次排名列末两位的乡镇(街道),由市领导约谈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并承诺整改措施。每年开展市级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乡镇评选工作,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 相关涉农补助政策与此文件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 附件:乐清市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指标体系表 附件 乐清市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指标体系表 表一 否决性指标
表二 共性指标
表三 个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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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调查结果:
http://www.yueqing.gov.cn/art/2021/11/23/art_1683457_59177750.html
征集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1-11-10 10:58:11 | 截止日期: 2021-11-19 10:5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