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乐清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温州市级科研项目(自创区专项)补助资金及历年续拨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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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技术创新的若干意见》(乐政发〔2020〕17号)、乐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48号)、《关于下达2019年温州市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自创区专项项目)立项及补助资金历年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续拨经费的通知》(温科计〔2019〕6号)、《关于下达2019年和2020年市级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创新攻关和自创区专项)立项补助资金及续拨经费的通知》(温科计〔2020〕13号)、《关于2021年市级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和自创区专项)立项和下达相关补助资金的通知》(温科计〔2021〕5号)等文件的精神,现将列入2021年度温州市级科研项目的第一期经费60万元、2020年度项目的第二期经费120万元和通过验收的2019年度项目的第三期经费249万元下达给你们。 希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附件:温州市级科研项目(自创区专项)清单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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