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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82/2021-19577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文号:
  • 乐公积金〔2021〕30号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1-11-15
  • 有效性:
  • 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数字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创新数字化场景应用,提高服务效率,按照省委改革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便民利企“一件事”改革迭代升级的工作要求,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改革的通知》(温公积金〔2021〕27号)精神,结合乐清实际,现就关于进一步深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便利化改革,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数字化转型为引领,围绕群众眼里的“一件事”,创新工作机制,通过贷款流程重组、整合部门资源、建立在线联办、有序提速增效,构建更便捷、更高效的办理模式,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在线联办2.0迭代升级,持续提升“整体智治”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乐清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达到四个转变,即从多个部门、多个窗口办理到一个部门一个窗口综合办理转变;从贷款抵押登记“直通车”到在线联办的2.0迭代升级转变;从无序办理到有序办理转变;从轮候放款到承诺20个工作日内放款转变。

三、改革内容

      (一)落实“一窗受理”,推进贷款流程重组。个人征信报告通过部门协调,人民银行在公积金中心政务中心大厅设立一台个人征信报告自动查询机。配备大厅引导员,主动咨询群众需求,对群众办理业务所需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前复印资料,指导使用征信自助机、提示取号等。设置窗口综合柜员,一次性接收办事需求、代拟贷款方案、预审证件等材料,并一次性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公转商”贷款)和商业组合贷款登记、初审、面谈、合同签订、移交等环节,全流程“一口清、一纸清、一窗办、一次结”。房屋套数证明和婚姻证明,不需要贷款申请人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凭其贷款申请,利用市大数据平台,实现在线获取相关部门的共享信息,以查询(打印)房屋套数证明和婚姻证明结果替代留档。建立委托受理和联办联审机制,授权前台审核受托银行需办理业务,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商业组合贷款业务全流程“同时收件、同步面谈、同步审件、同步流转”。借款人和抵押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时,抵押人一并签署“不动产(预告)抵押登记委托书”,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代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预告),递交申请抵押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    

 (二)建立在线联办,深化线上服务融合。个人购买、自建住房和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关联的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预告登记等业务,依托政务2.0系统,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实现线上流转,采用“一件事”跨部门在线联办。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要求,核对权属证书和抵押人身份证明等原件资料,并就抵押登记相关事项落实询问抵押人,签署询问笔录;采集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不动产(预告)抵押登记委托书、询问笔录、权属证书和申请人身份证明等影像材料,并对申请人现场拍照或录像留档。

不动产登记机构接收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在线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时,核对电子影像资料与不动产登记簿中登记信息,审查登记表表式合同、询问笔录及委托书等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形式要求,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规定,对符合登记条件的,进行审核登簿,制发不动产登记证明。

在线抵押登记全面实行电子档案,抵押登记所需的材料以电子影像的形式,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通过系统流转,纸质档案不再移交。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续的抵押预转现和抵押注销业务也采用在线联办。

      (三)流程顺畅有序,持续提升服务能力。针对房开公司楼盘准入一手房贷款,召开房开公司、承办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三方沟通协商会议,制定办理贷款计划,明确每日办理流量。确定具体办理时间、贷款申请人员和承办银行人员,确保群众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组合贷款时,以上三方人员同时在场服务。对自建房、现房(二手房)贷款由乐清农商银行实行“兜底”,派驻客户经理常驻窗口统一办理,其他银行采取预约通知办理。以上也可通过浙里办APP申请登记以实现预约办理。进一步梳理、压减、调整贷款审批流程,使贷款审批发放全流程条理清晰、节点明确、流转顺畅。

(四)放款提速增效,实现贷款服务提升。聚焦乐清房地产市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加强贷款需求的预测分析、贷款资金供给分析及贷款受理的计划管理。每月初根据资金供给和贷款需求的预测情况,制定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公转商”贷款及商业组合贷款的受理计划。建立贷款后续环节全程跟踪,由专人更新并督促办理进程,加强与银行沟通联系,保障贷款及时到位,切实提高贷款发放速度,承诺贷款办理时限从受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内放款。开展资料寄送服务,群众在贷款业务办理时,按需增加《送达地址确认书》,贷款手续完毕后可通过邮政快递寄送《住房借款合同》等相关资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是乐清市深化便民利企“一件事”迭代升级的具体举措,是公积金事项办理和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的再深化,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二)强化协同推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迭代升级,涉及业务流程复杂、环节多、任务重,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统筹协调,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健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不动产抵押登记联办的长效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协同配合、分工协作,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形成改革攻坚合力,确保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的各项工作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

(三)加大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开展广泛宣传,依托各行政服务中心多途径、全方位宣传改革举措,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丰富政策咨询途径,及时回应、解答服务对象关切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对象对改革的认可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件事”改革流程图

 

中共乐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乐清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乐清市政务服务中心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

                               2021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   2021年11月1日 印发


关于进一步深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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