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同意设立乐清市柳马跑步运动俱乐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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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柳马跑步运动俱乐部: 你俱乐部《关于要求成立乐清市柳马跑步运动俱乐部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发布实行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第5号令)和《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72号令)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乐清市柳马跑步运动俱乐部,性质为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请你俱乐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到市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俱乐部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主要业务范围:跑步项目体育技术的推广;体育文化的普及和交流;体育人才的培养和技能培训;体育娱乐、休闲的技术指导、组织、服务;体育竞赛的表演、组织、服务。 此复。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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