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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3/2021-195786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文号:
  • 乐住建发〔2021〕496号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17
  • 有效性:
  • 有效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乐政发〔2018〕5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编制《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二、决策目录施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工作任务调整情况,及时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决策实施满一年,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作出书面报告。

附件: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是否履行专家认证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1

关于加快解决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无房问题的实施意见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州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解决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无房问题的指导意见》(温扶组〔2020〕5 号)

2021年12月底前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印发

乐住建发〔2021〕496号(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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