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21- 11- 22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科 字体:[ ]

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市教育系统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三、具体安排

(一)同步开展“宪法晨读”活动。2021年12月3日,教育部将在北京市设立主会场,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请各中小学设立分会场,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组织中小学生通过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同步参与(晨读内容和具体安排见附件1、附件2)。

(二)广泛参与“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 行动计划。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活动契机,加强组织部署,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学习与考试参与率,力争学习教育广覆盖、见实效。(学校管理员后台操作手册和学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附件4)

(三)开展各类特色活动。各中小学要根据实际情况,围绕主题开展各类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形式可采用法治主题班会、法治主题升旗仪式、观看法治教育片、学唱法治歌曲、编辑法治黑板报(手抄报)、举办法治讲座等。活动内容可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和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法治教育内容与青春期教育、安全自护教育、防欺凌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等相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部署落实。要健全相关保障机制,在人员、经费、技术、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提高宪法教育效果。各中小学要充分发挥课堂主 渠道作用,科学设计宪法法治教育内容,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 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三)加强宣传报道。请各中小学认真总结“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将2021年“宪法晨读”活动情况汇总表(附件5)及三类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图片、视频等信息资料),于12月6日前通过电子件形式发送至市教育局学生科邮箱:pufa51314297@126.com。联系人:连老师,联系电话:61526715。

附件1:12月3日宪法晨读安排.docx

附件2:宪法晨读内容.docx

附件3: 学校管理员后台操作手册.pdf

附件4: 学生操作手册.pdf

附件5: 2021年”宪法晨读“活动情况汇总表.xls

乐清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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