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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项目)上五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乐政征复〔2021〕46号)

发布日期: 2021- 11- 23 15 : 20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需征收柳市镇上五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9518公顷(计104.2770亩),其中农用地100.293亩(耕地75.4365亩、林地24.8565亩);未利用地3.984亩。前期已组织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进行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号:2021-41),于2021年10月15日发布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求相关权利人意见,按时办理了补偿登记,对未按时履行补偿登记的,将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公告期内未收到听证申请和其他意见,经研究,同意该方案,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号:2021-41)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2日

抄送: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市镇人民政府、柳市镇上五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关于发布(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项目)上五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乐政征复〔2021〕46号).pdf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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