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建安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木山后村的《乐政集用(2014)第005193号,》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高建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木山后村, 证号为乐政集用(2014)第00519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建安
202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