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茶叶行业省级企业标准认定与食品生产许可SC认证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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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产业奖补(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乐政发〔2020〕20号)及乐清市农业扶持政策(2019-2021年)有关条款,组织开展茶叶行业省级企业标准认定与食品生产许可SC认证奖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2019-2020年度制订省级企业标准,通过浙江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认定备案的茶叶种植加工主体; (二)2020-2021年度获食品生产许可SC认证的茶厂。 二、申报材料 (一)乐清市茶叶行业省级企业标准认定与食品生产许可SC认证奖补申报表; (二)申报省级企业标准奖补的,需提供2019-2020年度经浙江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平台(浙江省食品安全标准网)或中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核准的浙江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表(证明文件)及标准文本; (三)2020-2021年度获证的食品生产许可SC认证复印件(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四)2021年度生产记录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如实填写《乐清市茶叶行业省级企业标准认定与食品生产许可SC认证奖补申报表》(两项奖补都符合的,填在统一表格内),向所在地乡镇(街道)递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乡镇(街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后,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印章;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送交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技术推广科。联系人:陈会杰,联系电话:61889288,地址:清远路121号植检大楼412室。 四、其他事项 (一)通过省级企业标准认定的补助,参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产业奖补(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乐政发〔2020〕20号)标准执行;获SC认证茶厂的补助,参照2021年乐清市农业扶持政策标准执行; (二)已享受项目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近三年内出现严重质量安全事故的,不予奖补; (四)奖补资金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予以拨付。 附件:乐清市茶叶行业省级企业标准认定与食品生产许可SC认证奖补申报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乐清市茶叶行业省级企业标准认定与食品生产许可SC认证奖补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印发 乐农〔2021〕241号关于开展茶叶行业省级企业标准认定与食品生产许可SC认证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timevale-convert.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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