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美弟、刘美满坐落于乐清市大荆镇云泽社区西二巷4弄13号的《2-2000-26312/190f01817、190001304》证书的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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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张美弟、刘美满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大荆镇云泽社区西二巷4弄13号, 证号为2-2000-26312/190f01817、190001304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美弟、刘美满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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