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要求对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的函》收悉。我局于2021年7月29日对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联合审查,并以会议纪要〔2021〕11号提出修改意见。现根据你单位报送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查,原则同意。现将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是进一步改善乐清市垃圾处理现状的需要,是满足生活垃圾处理标准化、规范化的需要,是改善周边人居环境的需要,所以实施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拟建于大荆镇蒲湾村,现状蒲湾垃圾填埋场东侧,为新建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采用“机械炉排炉技术”工艺,总处理规模为2250吨/日。采用三套750吨/日的焚烧线,配置两套30MW汽轮机发电机组,协同处理200吨/日的含水率80%的市政污泥,配套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1000吨/日的渗沥液处理站。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主厂房、宿舍楼及食堂、综合水泵房、渗沥液处理站膜车间、飞灰养护车间、点火油库、门卫及地磅房、传达室、氨水站及上述配套构筑物等。总用地面积113319.96平方米(温州2000坐标),总建筑面积87185.7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项目分两阶段实施,一阶段总用地面积40421.75 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厂区边坡及挡土墙、飞灰养护车间等;二阶段总用地面积72897.89 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综合主厂房、宿舍楼及食堂、综合水泵房、渗沥液处理站膜车间、点火油库、门卫及地磅房、传达室、氨水站及上述配套构筑物以及厂区道路、景观绿化等。 四、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66631.36万元,资金筹措方式: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由乐清市财政出资,其余由业主自筹解决。 五、招标投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和原材料采购等,采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 六、其他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198号文件精神,本项目由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业主,请业主做好与乐发改〔2021〕46号文件的衔接工作。 本项目分阶段实施,项目业主应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充分对接并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 请接文后,严格按文件批复的内容,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