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薛乐芬、黄岳建坐落于乐清市北白象镇前岸村的《2-1996-56-1921/040f01381、040000328》证书的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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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薛乐芬、黄岳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北白象镇前岸村, 证号为2-1996-56-1921/040f01381、040000328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薛乐芬、黄岳建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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