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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0/2021-197054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11- 25 14 : 55 浏览次数: 字体:[ ]

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和《乐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乐政发〔2018〕59号)要求,编制《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本目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三、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当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调整。


附件: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司法局。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印发


附件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doc

乐卫发〔2021〕3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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