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首批低(零)碳 试点名单公布 乐清两村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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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第一批低(零)碳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创建单位名单公布,涉及全省24个镇(街道)、200个村(社区)和6个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创建单位。其中,乐清市大荆镇下山头村和仙溪镇北閤村入选低(零)碳村(社区)试点创建单位。根据调研测算,2020年,两地的人均生活碳排放仅分别为0.91吨、0.61吨。 一直以来,乐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低碳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两山”理论,重视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围绕“铁皮石斛+文创旅游+绿色生活”的模式,将大荆镇下山头村打造成集污染零排、资源节约、绿色生态等众多理念于一体,聚美丽田园、美丽乡村等众多“美丽”于一身的美丽温州体验地,并成功入选“浙江乡村振兴十大模式”。 入选此次低(零)碳村(社区)试点创建单位前,北閤村刚刚通过“无废村”第三方专家技术验收。目前,该村重点推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无废村”日常运行,实施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示范点机制,打造零污染村建设样板。村内已实现雨污分流纳管全覆盖,垃圾分类覆盖率百分百,良好的生态环境,吸引优良团队入驻该村打造国际文旅古村落,提升群众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实现乡村产业振兴。 “借着试点创建的契机,我们将继续鼓励和支持各镇(街道)、村(社区)实现低(零)碳发展和减污降碳协同发展,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模式,发挥良好示范效应。”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相关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