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乐清市一线海塘(新增第一批)、中型水闸(新增第二批)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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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一线标准海塘、水闸的安全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能,根据《浙江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浙水运管〔2021〕9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雁荡镇保西塘列入一线海塘,沙港头、荆山脚水闸列入中型水闸名录。现将我市一线海塘(新增第一批)、中型水闸(新增第二批)名录予以公布。 附件:1.乐清市一线海塘(新增第一批)名录 2.乐清市中型水闸(新增第二批)名录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乐清市一线海塘(新增第一批)名录
附件2 乐清市中型水闸(新增第二批)名录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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