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预订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 11- 03 信息来源: 普通教育科 字体:[ ]

各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浙江省2021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2年春季我市中小学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预订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材预订工作是保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关键,各学校必须和新华书店密切配合,认真做好2022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预订工作。

二、预订教材应特别注意

(一)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的对象,为在经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免费提供的教学用书包括:

1.国家标准课程教科书;

2.省级地方课程教材;

3.与国家课程教科书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作业本、音像教材、学具等);

4.本级地方课程教科书。

上述免费提供的教学用书和辅助学习资源由乐清市新华书店按规定为学生配齐配足。

(二)小学《科学》、初中《信息技术》为非循环使用教材。小学、初中的《音乐》和《美术》仍实行循环,按年级学生人数的40%补充;小学《信息技术》按年级学生人数的50%补充。其中小学音乐四年级,学校须按年级学生人数的100%配备。小学《科学》五年级下册、六年级下册使用根据2017年印发的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超过规定标准补充的循环教材由学校学生自行购买。循环教材不属学生个人所有,如学生要求个人所有的,所需经费学生自负。

三、教学用书预订的注意事项

(一)全市中小学须严格按照《浙江省2021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已选定的课程标准教材版本预订教学用书。

(二)2022年春季学期七年级、八年级历史与社会课程教材分别使用统编历史教材七年级下册、八年级下册及相关配套作业本和图册;九年级仍使用原历史与社会课程教材。

(三)温州地方专题课程《话说温州》(一至九年级)经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列入《浙江省2021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一至六年级由浙江科技出版社出版,七至九年级由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学生人手一册,由当地新华书店发行。

(四)《中小学生优秀课外读物》、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复习导引》和模拟试卷现已由新华书店征订发行。

(五)为促进学生心理和谐可持续发展,初中七、八年级使用北师大版的心理健康(七下、八下),各学校应为学生配齐配足,学生人手一册,由新华书店发行

(六)普通高中一年级、二年级学生使用的《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中,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人教版)、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音乐鉴赏)、美术(人美版)等教材有配套的音像材料(光盘或网络下载),由学校自行选订。

普通高中三年级学生使用的《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03年版课程标准编写)》中,思想政治、数学、英语、地理、物理五个必修和信息技术必修、选修学科等教材有配套的音像材料(光盘),由学校自行选订。

(七)普通高中教科书・地理(人民教育出版社、湖南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教科书地理图册(星球地图出版社)同属国家课程地理学科教材,各学校要做好配套预订。

四、教辅材料预订的注意事项

(一)普通高中一年级、二年级学生使用配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材(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编写)的教辅材料;普通高中三年级学生使用配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材(根据2003年版课程标准编写)的教辅材料。

在征订时,请注意使用年级,切勿订错。

(二)普通高中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品种,请各学校根据实际需求选订使用。

(三)学业水平考试辅导类语文、技术学科等教辅材料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为确保教学用书按计划分地区供应,各学校不能跨区征订;各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向获得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新华书店订购教材、教辅,杜绝多订、漏订、跨学期跨年度提前预订。教师用书仅供教师教学使用,不得为学生征订。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需要全日制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同时预订。

(二)预订单报订时间。为保证教学用书、教辅材料的及时供应,确保教学计划顺利开展,各学校务必于11月12日前将预订单订数报到当地新华书店。

(三)为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做好教材供应保障工作,新华书店将及时向中小学校供书,并妥善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为确保中小学教学用书、教辅材料的顺利供应和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各学校要加强与新华书店的配合,在开学3日内做好因教学计划或学生人数改变而造成的多余教材的调剂退货工作,做好免费教学用书数量的确认工作。对非免费教学用书实行专款专用,并于开学后30天内将书款及时支付给当地新华书店。新华书店联系电话如下:小学62553719;中学62560806。

六、有关经费支出

(一)本文件中所列各项国家标准课程教科书、省级地方教材及配套辅助学习资源由国家、省及市本级财政买单;教师用书在各校公共经费中支出。

(二)超过教育局核定学生数的教材由学校自行支付。

(三)根据《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乐发改价〔2010〕74号)精神,高中阶段实行代收费管理,规范后的高中阶段代收费包括课本费、作业本费、国防教育(军训)、爱国主义教育、体检费五项内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实行据实收取,按学期结清,课本费以正式供货渠道新华书店提供的教材发票为报账凭证,其它渠道的发票未经教育局计财科核准均不能作为报账凭证。

乐清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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