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经信局关于下达2021年乐清市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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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乐清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激励政策(试行)》(乐经信〔2020〕26 号)等文件精神,对2021年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合计奖励20万元(详见附件)。 附件:2021年乐清市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项目财政专项奖励资金汇总表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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