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经信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清洁生产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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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0年浙江省清洁生产企业审核验收情况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1〕173号)、《乐清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激励政策(试行)》(乐经信〔2020〕26 号)等文件精神,对2020年度通过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15家企业进行补助,合计补助45万元(详见附件)。 附件:乐清市2020年度省级清洁生产项目财政奖励资金汇总表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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