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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盆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应急联动处置领导小组、指挥中心人员和应急联动工作联动单位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11/2021-19818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盐政办发〔2021〕24号
  • 发布机构:
  • 盐盆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12-01
  • 有效性:
  • 有效

各村(社),街道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应急联动处 置领导小组和应急联动工作联动单位。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人员、联动单位名单通知如下:

一、应急联动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金成栋

副组长:戴晓中

成  员:派出所、交警中队、住建所、资规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安监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人社所、环保所、卫生监督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供电所、环卫所、消防队、消防站及街道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二、街道应急联动指挥中心

街道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设在综合信息指挥室。应急联动联络员:金振飞、王玲。

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职责:1.受理本级范围内群众求助和突发事件的报警以及各联动单位上报的重大突发事件;2.组织、协调应急联动成员单位对一般性事件和日常警情的处置工作;3.负责制定应急联动工作相关制度,调整应急联动工作联动单位,组织、指挥应急联动成员单位对重大突发事件开展先期处置,并及时上报街道党工委,根据现场情况提请启动街道专项应急预案,预案启动后,在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协调开展有关工作;4.加强与防汛防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电力指挥中心等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联系,及时收集上报和研究分析与应急联动处置工作有关的情报信息;5.完成街道党工委和应急联动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联动单位及工作要求

(一)联动单位及工作要求

联动单位承担经常性的应急处置、紧急救助等工作职能,有固定值班场所和处置队伍并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1.组成部门

派出所、交警中队、住建所、资规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安监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人社所、环保所、卫生监督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供电所、环卫所、消防队、消防站及街道相关业务科室。

2.工作要求

(1)根据应急联动处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工作预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

(2)完善24小时值班和“三定”(定值班场所、定专门队伍、定职责任务)制度,落实应急联动专项工作经费,配备足够的应急处置车辆(应印有“应急联动”标志,行业内部统一制式的处置车辆除外);现场处置人员须统一着装(应印有“应急联动”标志,行业内部统一制服的可不着)。

(3)及时接受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的处置指令,在接到指令后,以最快速度出动,在十五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4)认真落实“首处责任制”,应急处置队伍到达现场后立即开展处置工作,并向街道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反馈现场及先期处置情况,处置完毕后及时反馈处置结果。

 

盐盆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盆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印发

盐政办发〔2021〕24号红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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