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乐清市第四批科技创新种子资金项目(市工业科技项目)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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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乐清市科技创新种子资金管理办法》(乐财行〔2015〕122号)、《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若干意见》(乐政发〔2020〕17号)的规定,我市2021年度第四批科技创新种子资金项目(市工业科技计划项目)经专家评审和公示,现已确定,并下达给你们。本次工业科技计划项目21项,共安排经费650万元,其中资助资金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重大项目(“卡脖子”项目)首期拨付50%,待项目完成并经验收通过后再拨付50%;资助资金20万元的一般项目首期拨付70%,待项目完成并经验收通过后再拨付30%。 希各项目承担单位按与市科技局签订的科技项目合同书条款组织实施,并按财务要求就本项目科技投入情况严格做好单独立账,以确保项目按计划要求完成。项目完成后,由市科技局根据《乐清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进行验收考核。 附件:2021年度乐清市工业科技计划项目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科字〔2021〕55号 关于下达2021年度乐清市第四批科技创新种子资金项目经费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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