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市府办文件
关于印发《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 大力培育发展“新品牌、新消费、新时尚” 加快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1-19826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政办发〔2021〕21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1-29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 大力培育发展“新品牌、新消费、新时尚” 加快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

大力培育发展“新品牌、新消费、新时尚”

加快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消费对乐清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商运发〔2019〕30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培育发展“温州新消费”加快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21〕60号)精神,协同发展“温州新消费”,加快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快集聚消费资源,优化消费供给,提升消费服务,改善消费环境,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吸引消费回流,促进消费升级,到2025年,乐清市城市商业知名度明显提升、数字生活服务领先、消费体验明显增强、消费环境不断优化、消费业态丰富多样,基本建成立足本地、辐射温州乃至浙南区域消费副中心城市,力争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0亿元,网络零售额350亿元以上,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7200元,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60%以上,4A、5A级景区4个以上,三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床位数2250张以上。

——首店首发经济示范地。统筹引进国际知名品牌,集聚国际优质消费资源;国内知名品牌在乐设立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渐成趋势。形成3个以上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核心商圈、8个特色商业街区,新引进品牌首店20家以上,进驻国内外知名品牌20个以上、浙江老字号5个以上。

——新消费资源集聚地。消费资源配置能力明显提升,云集更多优质消费品牌和优质市场主体,地标性和特色性消费载体更加丰富多样,智慧零售、跨界消费等消费新业态加快发展,市外域外消费明显回流。形成智慧商圈2个以上,直播基地3个以上,外来消费占比超过30%。

——文旅体消费目的地。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际化休闲旅游度假城市初显形象,文旅体经济、创意经济、夜间经济业态集聚更加凸显。实现旅游总收入100亿元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72.5亿元以上,形成知名夜间消费集聚区3个以上。

——内外贸融合发展主阵地。加快内外贸“一体化”体系建设,跨境电商综试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高能级开放平台爆发力持续释放,进口集散体系不断完善,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等进口消费新模式不断发展,新消费高地加速形成。实现消费品进口额2000万元以上。

——放心消费体验地。现代化商业氛围、消费诚信体系、消费者保护机制、消费品质量监管体系日臻完善,诚实守信、服务制胜、放心便捷的消费环境进一步形成,消费者的获得感和体验度不断提升。全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到5000家以上,重点商圈、街区实现七天无理由退货。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首发首店经济招引提质工程。

1.打造温州时尚消费品牌首发基地。以集传统文化和现代时尚于一体的各大商圈为核心秀场,集聚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逐步打造成温州时尚消费品牌首发中心基地。全力支持开展时尚消费首发经济中心示范点建设,招引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潮牌、全国乐商知名品牌在乐开展国际、国内和浙江省新品首发、首秀、首展等活动;鼓励国内知名工业企业来乐开展装备首台次、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活动;支持本土电子电器知名品牌和音乐作品、文创产品、药品补品、新能源汽车等在乐开展国际、国内、浙江省新品首发、首秀、首展等活动;支持铁皮石斛、黄杨木雕等本土特色产业在乐举办新产品发布会,打造集新品发布、展示、交易于一体的生态链。(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侨联,各乡镇、街道)

2.全力推进首店品牌集聚。聚焦6类品牌首店,即引进国际一线品牌、汇聚国际二三线品牌、挖掘海外小众高端品牌、聚集国内潮牌和知名品牌、振兴传统品牌、支持全国乐商和本地新品牌。利用国内乐商资源渠道、市场和营销能力优势,支持更多一线品牌入驻乐清并做大消费规模,大力招引二三线品牌首店、旗舰店、概念店、体验店、精品店、快闪店、汽车店入驻重点商圈,近期招引乐影城等品牌在乐开设首店。引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商业街区运营管理机构、知名品牌代理机构积极赴省外开展投资促进和商务推介活动,吸引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入驻,形成首店品牌集聚,提升产业能级,抢占消费先机和制高点。(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侨联,各乡镇、街道)

3.完善首发首店制度环境。加强对首发首店经济的精准招引、靶向服务、政策支持和硬件保障,抓紧制定针对不同商品、品牌和机构的招引招选政策,优化服务、柔性监管,必要时实行“一品一策、一事一议”,吸引一批品牌咨询、广告设计、营销推广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健全新品发布专业服务体系。加强对时尚设计、专业经纪人、专业公关、专业营销、专业买手等专业人才培养。强化首发首店经济的宣传氛围和辐射范围,制造最大的流量导入和眼球效应。支持一线品牌入驻乐清,体现品质消费,促进消费回流。(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侨联,各乡镇、街道)

(二)实施打造城市消费场景能级工程。

4.重点打造有全省影响力的标志性核心商圈。集聚消费全要素、全业态,利用区域优势,倾力打造核心圈层,功能定位为知名品牌首店集聚地、国内潮牌汇聚地、新型消费策源地、地标性新品首发平台和时尚消费新标杆,整合提升现有商业空间,植入高品质商业亮点项目,建设成辐射全市乃至周边区域的城市级商业集群。以市区为首发首店经济核心示范区,打造以正大广场为核心的新品发布地标载体,带动南虹-蝴蝶广场商圈、江南里商圈、双雁路-汇丰路等消费集聚区域,争取成为温州创新消费标杆。发挥山海旅游区域优势,以山海休闲旅游产业为核心,布局体验消费、文化旅游、数字创意等产业,植入商业文化展示、特色旅游商品展销等功能类型,体现雁荡山脉深厚文旅底蕴。(市商务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雁荡山管委会)

5.提升城市商圈能级打造商业地标。通过注入国际、时尚、智慧等元素,改造提升城市商圈能级,打造正大广场、中能环球、南虹广场、蝴蝶广场4个城市商业地标,发展中央绿轴商圈、滨海商务区商圈等2个新兴商圈,推进乐清正大商圈加快省级智慧商圈试点(培育)建设,促进新型消费发展,建成引领流行时尚、汇集知名品牌、提供新型服务的商贸核心区。培育柳市现代广场、红星美凯龙、北白象路之遥奥特莱斯、虹桥天元广场、大荆一品国际等商业中心发展。加大对国内外知名商业运营团队的招引,将历史文化元素融入商圈建设,塑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场景,加快拓展社交体验、家庭消费、时尚消费、文化消费等领域,促进消费提质扩容。(市商务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6.打磨提升特色商业街区。挖掘乐清古城历史文化资源,将乐清城市特色、历史、文化和产业特点有机地融入商业街区的改造提升中,培育集历史风貌、品牌购物、美食品鉴、休闲娱乐、文化创意和交互体验于一体的特色街区,形成“一街一品”,讲好乐清故事、彰显乐清品牌。改造提升宋湖里坊、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天元广场步行街、黄华古街等特色商业街区,推进建设虹桥风铃渡美食街、经开区滨海商业步行街等项目,丰富居民生活,活跃城市经济,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各乡镇、街道)

(三)实施新领域消费融合工程。

7.打造浙江时尚消费“定制中心”。集个人形象设计、私人定制、时尚走廊为一体,打造浙江时尚消费“定制中心”。推广时尚定制生产模式,大力发展时尚化、个性化、精品化的定制服务,联动发展共享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新模式,打造“服装独立设计师品牌集聚中心”。推进时尚智慧家居展示交易中心、时尚产业品牌营运中心等时尚展示展销中心建设。(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8.培育数字新消费。争创温州市级数字生活新服务先行县,加快推进京东智联云直播基地、华仪电商园直播基地、虹兴电商园直播基地等品牌基地建设。通过“直播带货”“直播旅游”创新消费方式,每年举办 “乐清数字消费直播电商节”活动,推动新型消费不断升温。依托磐石云谷云数据中心、华为区块链等龙头企业,招引主流电商平台全面进驻乐清或在乐清设立分支机构,壮大企业自主直播专业团队,培育电商新型消费。支持中低压电气工业设计研究院体验消费中心建设,推进消费数字化改造,实现线上线下双向融合。(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9.做强医疗康养消费品牌。打响高端医疗服务品牌,做强医美消费,推进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智慧健康等领域企业发展,做大医疗服务、康养旅游、医疗器械等领域消费市场。建设集康复辅助、老年用品租赁和适老化改造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展示体验平台,打造3家康养联合体。大力推进光大百龄帮乐清颐养中心、太阳谷养老基地、鸿福山庄颐养中心、安康养老服务中心等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建设。(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

10.打造月光经济。统筹规划夜经济发展布局,提升城市综合配套保障水平,推进夜经济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打造“乐城古韵”夜游经济水系项目,在中心公园、清和公园、东塔公园等地精心策划编导具有“乐清味、时尚潮”的夜间精品文艺演出,并鼓励社会团体夜间在城市公园、广场、商圈等公共空间开展内容丰富的民间艺人街头表演等活动;持续打造 “可游、可观、可憩、可赏、可娱”的夜间旅游休闲产品,增加过夜游客数量;积极发展24小时书店新业态,延长各大综合体、博物馆、图书馆、妇女儿童中心、文创园等公共场所夜间开放时间,24小时开放“城市书房”,鼓励在重要时间节点、传统节日举办夜间休闲活动,满足大众文化消费需求。(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各乡镇、街道)

11.大力发展文旅体消费。推进文旅名市建设,打造具有乐清辨识度文旅“IP+”新业态,唱响“千年古县•山海乐清”主题品牌。支持雁荡山—西门岛旅游度假区、石斛谷森林康养基地、中雁景区提升、铁定溜溜等项目建设;推动博物馆、图书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城市书房、各大文创园等成为城市网红打卡点;以清和公园、玛雅海滩水公园和欢乐光年陆公园项目为核心,聚力打造“山、海、湖、河、城”五位一体的全天候休闲娱乐旅游场景。充分发挥盐盆山清和公园一体化和乐清传统体育文化优势,以全马风情跑道为重要发力点,全面实施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城区“10分钟健身圈”;建成一批具有乐清特色的“百姓健身房”;培育体育品牌赛事,打造城市体育赛事活动经济。精心培育文旅体消费新场景,培育推选5家以上文旅体消费示范街区(商场、景区)、特色文旅体消费示范点,打造文旅体消费特色街区和集聚区。(市住建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四)实施多跨消费业态集聚工程。

12.大力招引商贸企业总部。鼓励国际国内知名商贸企业、新零售业企业在乐清设立区域总部和采购中心、结算中心、运营中心,引入品牌商业开发商、运营团队。建立国际化营销渠道,利用在外乐商国际品牌运作能力,引进国内外知名时尚产品、时尚品牌和时尚企业,建设区域品牌中心,全面汇聚国内外一、二线品牌。建设乐清市农副产品销售、加工、冷链配送、仓储四位一体交易中心,推动我市农业信息化和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侨联)

13.建设世界消费品超市。充分发挥乐清湾港区港口优势和温州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平台功能,发展木材、牛肉、红酒、化妆品等大宗商品进口贸易,建设跨境电商体验店。出台进口扶持政策,鼓励企业进口关键原材料、先进装备和高端消费品,鼓励重大项目设备进口。积极推进益海嘉里粮油衍生品产业链落地,争取在乐清湾港区布局免税经济发展区。(市商务局、乐清湾港区管委会)

14.做强区域会展经济功能。聚焦专业展会,提升展会品质,形成电器电子产业专业展会为主、民生消费类展会为辅的多元发展格局。着力将中国电器文化节打造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知名展会,扶持智慧家居、农产品、汽车等消费品展会。加强与各类国家级协会合作,大力开展招展引会。推进五洲电工电器城转型会展业,多渠道扩大优质特色商品和服务交流,多模式畅通消费品牌合作。积极谋划会展中心建设,力争到2025年,展会面积突破5万平方米,打造成区域性专业会展承载区。(市经信局、市商务局、柳白新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五)实施消费品牌振兴工程。

15.推进“老字号”振兴。推进乐清老字号创新发展,加强知识产权版权保护,积极推动老字号企业运用大数据技术不断创新,推出更加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促进老字号转型升级。持续推进老字号进街区、进社区、进展会等系列活动,扩大老字号影响力和品牌效应。聚焦传统节日和乐清民俗,焕发地域文化品牌生命力。(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16.提升本土消费品牌定位。加快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支持出口企业提升自有品牌,积极引导优质消费品出口转内销。实施“乐清名品计划”,支持消费品生产企业对标国内一流标准,全面提升产品性能、款式设计、工艺水平。大力培育乐清消费品牌,在智慧家居、服装、保健品、化妆品等领域重点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品牌,支持本地餐饮企业积极参选黑珍珠、米其林等国际餐饮榜单,打造消费高端品牌。(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17.打造特色餐饮名片。根据乐清地域狭长特点,南北饮食差异大,以乐清城区为中心,结合南北餐饮特点,引入餐饮知名品牌,打造乐清城区农家乐、美食街以及虹桥片区、柳市片区深夜食堂集聚地。举办“乐清名小吃”“乐清名菜”“乐清匠心老店”评选,绘制乐清美食地图。推进“阳光厨房”工程建设,创新“一人食”“私厨上门”“共享厨师”等餐饮消费新模式。推广“百县千碗•乐清十碗”品牌,传播乐清特色餐饮文化。(市商务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18.打造“乐清伴手礼”品牌。聚焦特色产业,加快黄杨木雕、细纹刻纸等非遗文化产品商业化。支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发挥乐清本土品牌优势,建设“乐耕清耘”等乐清传统优势土特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加快打造“乐清制造”自主品牌,支持企业开展品牌规划咨询、品牌宣传推广、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品牌价值评估等活动,培育“乐清名品”。(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专班推进。建立乐清市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府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侨联、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专项推进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攻坚任务。建立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创建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共同商议、合力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统筹规划。加强商业网点和商圈规划布局统筹,研究编制《乐清市商业网点“十四五”规划》。细化商业用地分类,有效确保商业用地红线和大型商业设施的落地。提高商业设施用地保障,在重点片区开发、城市更新等工作中,合理规划布局综合体、酒店、物流节点等商业基础设施。加大商业用地全周期管理,探索建立商业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准入制度,加强规划设计、开发建设、运行管理等统筹管理,全面提升商业设施规划建设水平。

(三)打造便捷交通。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和城际间轨道交通发展,加强我市与周边消费城市的互联互通;强化我市主城区对周边乡镇辐射作用,增加商业街区道路指示牌,优化公交线路;推进商业街区交通微循环行动,做好停车设施、流动摊贩、共享单车摆放、流量引导等具体问题规划管理工作,提升消费到达便利度。

(四)聚力营销推广。以消费促进月、金秋购物节等为载体,每年实施各类促消费活动,活跃促消费氛围。健全对外宣传和城市形象推广机制,充分利用抖音等网络传播媒介开展城市营销活动,通过线上传播和线下互动体验、话题参与、比赛挑战等活动,将“新品牌、新消费、新时尚”概念充分融入乐清形象宣传片等对外宣传中,融入乐清文旅品牌推广宣传中,不断扩大“新品牌、新消费、新时尚”的全球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加强品牌招引。加大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中华老字号、域外全球乐商生活类知名品牌、潮流时尚品牌等招引力度,建立并不断更新品牌招引清单,与专业品牌机构合作,快速推进招商工作。打造商城品牌立体集聚,推进有潜力商业综合体打造潮牌快速更新的“展览型商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传播、传媒、广告、策划中小服务机构,推动建立集品牌渠道方、品牌运营商和专业服务机构于一体的品牌首店发布联盟,形成支持品牌首店新品发布的专业服务体系。

(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高位统筹,用好各类激励政策,完善出台一揽子促进新消费发展的扶持政策,明确设立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首发首店经济、时尚消费场所集聚、新消费新业态拓展、配套服务优化。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对商贸企业实施审慎包容管理,优化商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适当放宽展销活动外摆、商品促销临时户外广告、商贸物流配送等方面限制,放松商贸物流配送渠道。引导行业组织开展诚信自律等行业信用建设,建立消费者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在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区试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

(七)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周会商,月研判,季通报”制度,对进展缓慢的单位开展督查。将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的年度考绩体系,全力以赴推动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快出成效。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印发

乐政办发〔2021〕21号 关于印发《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大力培育发展“新品牌、新消费、新时尚”加快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