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三棉叶玉和 规划建设(工程)行政许可批前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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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朱三棉叶玉和于2021年12月15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柳市镇(街道)岐头一村 拆建(拆建、扩建、补办)2间4层,底层层高≤3.5m ,建筑总高度≤12.5m,占地面积85.17㎡,建筑面积366.18㎡(其中顶层在 首 ㎡,挑楼在南首25.5㎡)。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 东至:通风巷; 南至:道坦; 西至:朱少棉屋共墙; 北至:空地;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柳市住建分局 申报,地址: 柳市镇柳江路877号;联系电话: 61721282),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