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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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温州市民政局关于加快历年结存的水库移民专项资金报结工作的通知》(温民计〔2015〕120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水库移民后扶资金使用效率,经研究,决定取消后扶项目18个,涉及扶持资金750.2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 附件:2021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取消项目汇总表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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