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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经信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两化融合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3/2021-197722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 文号:
  • 乐经信〔2021〕113号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03
  • 有效性:
  • 有效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乐清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激励政策(试行)>的通知》(乐经信〔2020〕26号)等文件,经专家评审,大明电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项目符合财政补助政策,现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两化融合项目补助资金127.1万元(详见附件)。

希望各企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

附件:2021年度第二批两化融合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度第二批两化融合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立项投资额

核准投资额

补助比例

拟补助金额

备注

1

大明电子有限公司

新增整体信息化提升项目技术改造

302

273.32

20%

54.66


2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意华产品图纸、设计、检测、销售管理系统建设

260.71

258.03

20%

51.60


3

浙江振特电气有限公司

年产3亿只电控接线件两化融合信息化项目

50.44

50.44

20%

10.08


4

浙江康信汽车电器限公司

管理软件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

55.69

53.82

20%

10.76


合  计

127.1


乐经信〔2021〕113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两化融合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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