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规划计划 > 专项规划及其他规划
  • 成文日期:

乐清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乐清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21- 12- 31 15 : 13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加快推动我市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乐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温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乐清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勇于探索实践,狠抓工作落实,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

1.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深化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养老保险人群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不断推进,慈善事业有序发展,社会救助水平日益提升。“十三五”期间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预计分别达到78.81万人、49.78万人、23.0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35元。成立全省首家县级社会大救助服务中心,资助全额医保参保困难群众14901人。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6.14%。

2.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进一步完善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建设,2020年新建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家,建成温州市首家卫生院和敬老院联建项目——磐石镇医养结合中心。截至2020年,全市建成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5家;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37家,养老床位2665张,百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1.3张;全市共有25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运营。

3.医养结合不断推进

初步形成“养中设医”“医中有养”“医养签约”“居家社区服务”等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截至2020年,已完成25家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互联网+健康养老”医养结合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覆盖全市80%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居家、社区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建制乡镇(街道)医疗机构全部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全部已备案登记的养老(敬老)院签订协议。认真贯彻实施《温州市安宁疗护国家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市二医和雁荡中心卫生院安宁疗护病区建设,不断提升安宁疗护服务能力。

4.老年文教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构建了面向基层、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文化教育服务体系。以老年大学为龙头,以老年学堂、老年学习苑和社区(成人)学校为支撑,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日臻完善。截至2020 年,全市建有老年大学3所,老年电视大学辅导站、老年学习苑各建有 25 所,乡镇(街道)覆盖率达 100%。不断加强老年电视大学建设,进一步发挥老年电视大学直属班、各乡镇(街道)及村教学点的作用。招生规模逐年增加,2020年招生人数达3.32万人次。不断健全老年文体活动组织。截至2020年,建立25个乡镇(街道)老年文体组织,社区村居老年文体组织覆盖率100%。

5.涉老环境建设有力加强

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乡镇(街道)老年法律服务点覆盖率100%。围绕“提升健康素养,乐享银龄生活”主题开展老年健康讲座,发放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合理用药等健康知识读本。通过报社、电视台、新媒体等宣传老年健康知识和老年健康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启动“智慧助老”专项行动,帮助老年人掌握智能手机使用技能和防骗知识。“敬老月”活动越办越好,形成特色。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

(二)形势研判

1.总体形势

2020年末,乐清市户籍总人口131.82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24.16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8.3%。按照0.3%的年增长率预测,到2025年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将达到20.0%左右,达到或接近中度老龄化的水平。“十四五”时期,我市将迎来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将对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带来极大影响。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失智、高龄、独居等老年人数量的快速增加,对养老、医疗、照护以及精神文化、适老环境等需求日益增长,社会保障和老年公共服务供给压力日益增大。随着家庭养老功能的持续削弱和独生子女父母陆续进入老年期,家庭养老负担将进一步加重。此外,人口老龄化将减少劳动力供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经济运行成本。

2.主要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阶段,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机会窗口期。按照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我市老龄事业在总体上仍滞后于经济和其它社会事业的发展,存在一些短板。涉老政策的系统性、协调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还不够强;城乡、区域老龄事业发展还不平衡,农村老龄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不够合理,服务供给不够多元,人才队伍短缺;老年医疗健康服务资源配置不足,服务的可及性、精准性有待提高,医养结合有待深入推进;老龄产业发展不充分,市场供需矛盾比较突出;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有待健全,工作力量和任务要求不匹配,基层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全社会对人口老龄化发展的严峻性认识不足,老龄事业的社会参与度有待提高。

3.重大机遇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龄工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全市老龄工作持续探索实践,为实现老龄事业更高质量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逐渐增强,传统孝道文化底蕴深厚,具备动员全社会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思想文化基础。人工智能、5G、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以及现代医学快速发展,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新的支撑和动力。人口老龄化也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带来新的机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定扛起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政治使命,强化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坚持服务老年人与发挥老年人作用两手抓,满足老年人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相合,保障老年人基本需求与提供多元化服务供给两促进,推动城乡老龄事业协调发展,围绕实现幸福老龄生活目标愿景,统筹推进乐清老龄事业“四梁八柱”发展格局,加快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着力推改革抓落实促发展,更高质量地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多元参与

坚持党对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基本格局,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充分激发市场和全社会的活力。

2. 共建共享,融合发展

尊重老年人的社会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确保全体老年人依法共享发展成果,实现不分年龄、人人共建共享。同时,促进养老、健康、文化、旅游、体育、教育、金融、地产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

3.科技赋能,创新发展

把科技创新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动力和战略支撑,加快养老服务业的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产品创新,着力推进养老领域数字化赋能及服务与管理流程再造,提升老龄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4.突出重点,协调发展

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调结构,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应保尽保”,服务好和关爱好独居、高龄等重点老年人,提升失能失智老人照护水平,更加重视对农村特别是海岛地区的倾斜扶持,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城乡协调、区域协调、事业产业协调。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以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为统领,持续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到2025年,建立与乐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匹配的老龄事业发展体系,在着力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三大基石”基础上,持续夯实积极老龄化“文化、参与、环境”三个支柱,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更加丰富优质,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卓有成效,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2岁以上,全体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成为老年人宜居颐养的幸福之城。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到2025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6.5%,退休人员退休金平均水平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明显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达到温州市区的标准。

——养老服务能力更加强大。统筹发展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统筹发展低、中、高端养老服务。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互联网+健康养老”医养结合一体化服务平台被大多数老年人接受。推动更多医疗康复资源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到2025年,全市培育5-10个康养联合体,形成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以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为引领,着眼老年人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需要,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到2025年,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队伍更加壮大,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服务供给更加丰富,老年人对健康服务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25人。

——老年文化体育更加繁荣。以“快乐享老”为宗旨,以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等为主要抓手,不断繁荣老年文化。以老年大学为核心,以乡镇(街道)、社区(村)办学点为支撑,形成“一核多点”的老年教育体系。高标准建成老年人文化和体育组织网络。到2025年,乡镇(街道)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和社区(村)老年文化活动室100%覆盖,乡镇(街道)老年人基层文化体育组织100%覆盖,城乡社区老年人健身活动站(点)和体育健身团队100%覆盖。

——老年宜居环境更加美好。以营造适老法律、生活和社会环境为主要任务,构建安全、便利、舒适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到2025年,安全、便利、舒适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基本建立,“住、行、医、养”等环境更加优化,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更加浓厚。

乐清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项目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2025年

社会

保障

老年人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6.14

96.5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

%

45以上

健康

服务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71.3

72以上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甲及以上中医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60以上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

4.1

5.5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8.5以下

人均预期寿命

81.76

82

养老

服务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95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37

55

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

15

25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100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

20

文体

服务

建有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比率

%

90

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

%

30

经常性参与体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

%

25.5

社会

参与

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

12

基层为老服务组织覆盖率

%

100

宜居

环境

为符合受理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应援尽援

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

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全市范围开展“敬老月”活动的乡镇(街道)覆盖率

%

100

医养结合机构总量

7

10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高水平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1.完善养老保险体系

继续把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作为重要任务,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不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加快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鼓励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到2025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6.5%

2.健全医疗保障制度

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大力支持低保家庭、贫困残疾老年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将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大力推广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温州益康保”,助力防止老年人因病致贫。到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达到温州市区的标准。

3.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兜底线”作用。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保障范围。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逐步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纳入救助范围。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对老年人的“救急难”工作。鼓励公益慈善组织支持养老服务,开展慈善公益活动。加大乐清市本级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倾斜力度。到2025年,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比例大于55%。

4.全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加强长期护理保险与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的有机衔接。探索开展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工程,做好与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的衔接。坚持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完善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政策,扶持引导养老机构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到2025年,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

(二)打造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

5.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

打造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深度融合社区养老与社区医疗、康复、文体、家政等服务。支持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服务能力,鼓励新增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的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培育2家以上家院融合的品牌化、专业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

6.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能力

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制,健全公建民营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的职能。加强公益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满足中低收入人群的养老需求。鼓励养老机构依法依规开展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到2025年,以1万名老年人为单元,争取达到300张左右的养老机构床位。

7.补齐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短板

加大对农村,特别是山区、海岛等地区基本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和服务供给。在保障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前提下,积极为低收入、高龄、独居、残疾、失能等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到2025年,农村养老互助点覆盖率达70%以上。

8.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障作用

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办(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前提下,优先为低保、低收入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鼓励公办养老机构设立失智症照护专区。优化敬老院建设布局,推进敬老院改建、重建或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所有敬老院达到国家二级养老机构标准,护理型床位数不低于总床数的60%,至少建有1家200张床位以上的公办护理型养老机构。

9.发展“互联网+康养结合”

整合康养服务资源,建设康养联合体,预防和延缓老年人失能失智、促进功能恢复、改善自理能力。推动1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建立康复室,所有护理员具备基本的康复和应急救护知识,高级护理员掌握康复技能并且能够指导老年人开展康复训练。到2025年,全市培育5-10个康养联合体,形成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构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强化社保卡(市民卡)为老服务功能,积极参与推进温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与“浙里养”智慧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到2025年,“互联网+康养结合”一体化服务平台覆盖全市100%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户明显增加。

10.促进涉老产业发展

积极培育银发经济生态链,加大对老龄服务业、老龄用品业、老龄金融业、老龄房地产业、老龄旅游业等的支持力度。依托我市宜居环境优势和历史文化底蕴优势,在建设一系列传统康养基地的基础上,探索度假式养老、异地养生养老等时尚休闲养老方式,着力打造旅居养老产业。主动融入长三角产业发展圈,推进老龄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鼓励发展适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探索建立老年产业特色小镇或产业园。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暨康养产品博览会。

(三)建立全周期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11.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

大力宣传健康老龄化理念和老年健康相关政策,积极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健康素养。鼓励各级老年教育机构将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鼓励公共图书馆、老年活动中心、农村文化礼堂和养老机构等举办健康讲座。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探索开展退休前适应性教育。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健康科普资源库。加强考核激励,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健康宣讲和咨询服务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老年健康教育,促进老年健康。到2025年,全市老年人健康宣传普及率≥90%,老年人健康素养≥1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

12.完善老年健康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建立连续、综合、动态的老年健康管理档案。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老年失智症、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持续开展老年人流感疫苗自愿免费接种和重点老年人群大肠癌筛查。进一步完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制度。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推动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发挥中医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和在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到2025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认知障碍患病率增速下降,至少有1-2个社区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

13.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

按照《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进一步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促进老年医学发展。加强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甲及以上中医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加快推进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到2025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100%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

14.提升康复和护理能力

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服务中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早期、专业、全程、系统、可及的康复医疗服务。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三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立康复医学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科室和病区(床位)建设,完善住院服务功能。到2025年,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达5.5张。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提升养老机构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完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康复护理服务功能。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25人。

15.建设安宁疗护服务体系

不断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温州市安宁疗护国家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不断提升安宁疗护服务能力和供给。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加强安宁疗护机构建设、业务管理、服务提供等方面的标准、制度等建设。积极建设多学科和专业协作的安宁疗护团队。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和知识得到社会认可和接受,推动疾病终末期患者及其家属积极主动寻求安宁疗护服务。到2025年,在县、乡两级规范化建设安宁疗护中心、病区或床位,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16.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统筹区域卫生规划和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等已合作共建、协议托管等形式开展合作。大力推进“养中有医”,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开展就诊绿色通道、定期巡诊、责任医生服务、按需上门服务等医养结合工作,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发展“医中有养”,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鼓励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从审批登记到税费优惠、拓宽融资渠道、强化保险支持等多方面鼓励和支持各方力量共同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更好发展。探索建立牵头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和养老机构间的医疗养老联合体,促进老年患者双向有序转接。

(四)不断繁荣老年文化供给体系 

17.创新发展老年教育

加强老年教育顶层设计,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支持力度,创建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鼓励社会力量探索开展高端化、精品化老年教育,满足高品质服务需求。加强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在职、退休的教师和专家学者等支持、参与老年教育。大力支持老年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将老年大学打造成“老有所学”的新型阵地。拓展老年教育发展路径,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老年教育中的推广应用,加强远程老年教育网络建设。到2025年,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加强老年教育内涵建设,促进老年教育与养老服务、老年旅游、文化休闲等产业联动发展,开发老年研(游)学项目,建成一批具有地域特色、个性鲜明、行业优势突出的学习体验基地。

18.不断繁荣老年文化

持续加大对老年文化事业的投入,完善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文化设施。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开辟适宜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增加适合老年人的特色文化服务项目。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增加面向老年人的服务内容和资源。鼓励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开辟老龄专栏,加大老年文化传播和老龄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老年文化活动,培育老年文化活动品牌。鼓励制作适合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的优秀老年文化作品。加强数字图书馆建设,拓展面向老年人的数字资源服务。加强专业人才和业余爱好者相结合的老年文化队伍建设。

19.大力发展老年体育

统筹规划老年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积极发展老年体育健身。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增加20%。完善市、乡镇(乡镇)和社区3级覆盖的城乡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打造社区10分钟、农村15分钟健身圈。在城市改造和新建体育场馆时,统筹考虑安排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支持和指导老年人参加群众性体育活动,广泛开展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和生理特点的健身活动,打造老年健身项目品牌活动,推动老年人体育健身常态化。加强老年体育骨干队伍(含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和建设,指导老年人科学健身,提高健康质量。到2025年,100%的乡镇(街道)建立老年人基层体育组织,城乡社区普遍建立老年人健身活动站(点)和体育健身团队,经常性参与体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25.5%。

(五)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

20.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树立“积极老龄化”理念,深入开展“银龄行动”,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制定促进老年人发挥作用的政策文件,营造老有所为的社会环境,引导老年人保持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积极接纳、大力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建设和发展。将老年人才开发利用纳入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支持老年人才自主创业。推动用人单位与受聘老年人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依法保障老年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合法收入、安全和健康权益。

21.发展老年志愿服务

支持老年人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社会治安、公益慈善、移风易俗、民事调解、文教卫生、全民健身等工作。推行志愿服务记录制度,鼓励老年人参加志愿服务。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送医、送科技、送文化等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的优势和特长,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在开展教育下一代、科技开发、信息服务、维护社会治安、参与社区建设等方面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年人和在老有所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进行奖励或表彰。到2025年,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12%。

22.加强老年群体社会管理

畅通老年人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在制定社会公共政策时应充分听取老年人和老年社会组织代表的意见。做好社区离退休老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好老年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老年人心理危机干预服务,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加强对老年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和规范管理,提高专业素质、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支持老年社会组织参加或承办政府有关人才培养、项目开发、课题研究、咨询服务等活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加大对公益性、互助性、服务性、专业性基层老年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基层老年组织的工作指导、骨干培训和规范管理,提供多方支持,引导基层老年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六)建设友好型老年宜居生活环境

23.营造适老法律环境

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列入人大执法检查范围。充分利用全国法治宣传日等活动,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维护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各级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健全老年人法律服务网络,拓宽法律服务渠道,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广泛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志愿活动,组织律师等专业人员到社区托老所等老年人比较集中的场所开展上门法律服务。健全多部门老年维权机制,加大对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的处理力度,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到2025年,100%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提供老年人法律服务。

24.建设适老生活环境

积极参与“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将社区老年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发展规划,继续推进街道、社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严格执行《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确保养老服务设施与所在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加强对居住小区、园林绿地、道路、建筑物,特别是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到2025年,新建公共设施和涉老设施无障碍率达到100%。推进“无障碍”建设进家庭,优先为贫困、残疾、失能、高龄、空巢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大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和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力度,推进公共服务场所配置助行辅助器具。大力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减少老年人意外伤害。深入开展全国无障碍建县(市)和“老年人宜居社区”创建工作。积极改善困难老人居住条件,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优先纳入。到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达50%以上。

25.营造适老社会环境

深入开展“老年友好型城市”创建工作。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积极接纳、大力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引导老年人树立终身发展理念,始终保持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精神状态,积极面对老年生活,参与社会发展,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开展老年人家庭关爱行动,倡导家庭成员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强化子女赡养责任,完善家庭养老功能。加强家庭美德教育,组织开展“最美家庭”“好家风好家训”“老年温馨家庭”和“老年和谐社区”等活动。到2025年,组织开展家庭美德教育活动覆盖100%社区。继续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敬老月”和“老年节”等系列活动。健全老年人精神关爱、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服务网络,督促家庭成员加强对老年人的情感关怀和心理沟通。依托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业心理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开展老年心理健康服务试点,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关怀和精神关爱。到2025年,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试点覆盖100%的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老龄事业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机制。将老龄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建立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加强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的协调机制,督促相关政策制定和任务落实。加强乡镇(街道)老龄工作人员配备,推动基层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二)加强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老龄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加强对基层老龄工作的支持力度,把人、财、物更多引向基层。到2025年,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老龄工作人员。

(三)加大经费投入

健全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根据老龄工作发展的需要和财力可能,为老龄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加大对兜底性、基础性老龄事业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强老龄工作各项经费的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老龄事业发展。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个人等多方投入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

(四)完善制度保障

制定和落实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在土地供应、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倾斜。重点落实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等建设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加快老年人社会服务和社会参与等制度建设,健全向老年人服务保障适当倾斜的财政投入、服务评价、监督检查、奖励表彰等政策。

(五)强化监测评估

加强对老年人口信息的管理、分析和预测,监测和评估人口老龄化变动情况及发展趋势,形成人口老龄化预测预报制度。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定期开展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创新评估方式方法,鼓励多方参与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本规划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执行情况,适时进行评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