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修订《乐清市铁皮石斛产业发展示范 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0/2021-197994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文号:
  • 乐财农〔2021〕386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08
  • 有效性:
  • 废止
  • 统一编号:
  • CYQD12-2021-001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乐清市铁皮石斛产业发展示范建设项目管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列入2020年度省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建设县的批复》精神。经研究,现将《乐清市铁皮石斛产业发展示范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乐财农〔2021〕1号)修订如下:将《乐清市铁皮石斛产业发展示范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项“铁皮石斛种植基地扩建提升工程,按项目核定投资额的60%予以补助”修订为“铁皮石斛种植基地扩建提升工程,按项目核定投资额的60%予以补助,其中对驯化苗按核定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

其余条款不变。

本通知自2022年1月7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印发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修订《乐清市铁皮石斛产业发展示范 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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