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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发布日期: 2021- 02- 18 16 : 49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述

2019年,乐清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09.93亿元,比上年增长8.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36亿元,增长0.2%;第二产业增加值557.41亿元,增长7.6%;第三产业增加值632.16亿元,增长10.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4848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12299美元),增长8.0%。三次产业结构为1.7:46.1﹕52.2。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5.41亿元,比上年增长9.0%。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185.66亿元,增长15.7%。其中出口180.50亿元,增长16.4%;进口5.16亿元,下降4.8%。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775元,增长10.1%。按常住地分,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64442元和35478元,增长9.1%和10.3%。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167.02亿元、增长4.2%,剔除上年海洋罚没收入6.30亿元等一次性因素后,可比增长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69亿元,增长5.7%,可比增长13.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39亿元,增长34%。全年财政运行情况良好,财政收支平衡。

组织财政收入

建立收入协调机制。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组织收入工作的新变化,财政、税务、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密切联系协调,加强收入动态分析,把握好收入的节奏和力度。优化收入结构。一般公共预算中税收收入81.65亿元、增长4.1%,非税收入18.04亿元、增长13.9%。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1.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59.7%,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强化资金要素保障。通过化解债务、资产盘活及应收款项、土地出让、新增融资等措施统筹资金,用于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将部门单位向省级财政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列入考绩激励,推动全市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1.54亿元,增长25.1%。

推进城乡建设

完善基础设施。通过争取上级补助、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融资、PPP等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出资温州市域铁路S2线等4个项目资本金9.54亿元。投入交通、市政、水利等153个市本级重点项目建设资金22.11亿元。支持拆整建美。新增发放贷款36.45亿元,支持完成南岸区块征迁任务和安置房建设。预算安排中央绿轴等公园道路绿化资金2亿元,城市精细化八大行动资金1.12亿元,核拨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联创经费4282万元。累计融资3.80亿元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加快环境整治。安排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3.50亿元,飞灰填埋场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000多万元,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98亿元,农村公厕改造提升资金5515万元。拨付河道保洁、清淤处置资金2060万元。促进乡村振兴。累计拨付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资金1.31亿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经费1947万元。推进大荆石斛田园综合体升级为省级田园综合体,获批省一事一议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财政全额出资支持村级供水管网改造项目,推进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

支持实体经济

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培育。获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并获省财政2000万元专项激励资金,落实自创区“一区五园”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资金900万元、浙大—乐清智能电气研究基地等科创平台建设资金52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4623万元。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增值税大规模减税、个人所得税改革、社保费减负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为企业减免新增税收21.85亿元、社保费11.51亿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项目1.00亿元。落实财政激励政策,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激励考核位列全省第一,并再次列入2020—2022年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县(市区)。兑现技改资金1.53亿元,专项奖励企业上市7545万元。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实施财政性存款措施,地方财政存款奖励6.14亿元,撬动各银行对153个技改项目放贷33.26亿元。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累计办理担保业务657笔(其中小微企业98笔),担保金额4.01亿元(其中小微企业2.07亿元);“人才科技贷”授信企业177户,发放贷款4.86亿元。参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长三角股权发展基金,分别到位资金2000万元、5000万元。落实乐泰浙民投物联网产业基金二期资本金9000万元,并推荐优质企业56家。

民生支出保障

全市民生支出124.75亿元,增长36.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3%。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拨付教育基建经费5亿元,建成城东二中滨海校区等5个建设项目,加快柳市职业技术学校等31个校舍建设,推进34个公办幼儿园建设。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增资政策。安排6500万元合并设立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促进健康乐清建设。安排1358万元支持大荆等6个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标准提高至60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补助资金9306万元。拨付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资金2300万元。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财政补助各类社保基金12.7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610元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待遇提高至205元。支持脱贫攻坚,加大产业扶贫、巩固“消薄”成果和特困群众救助,安排9983万元资金解决低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问题。统筹安排3515万元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获得三年3000万元的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财政补助。拨付1722万元支持全市文化礼堂全覆盖建设和正常运维。安排体育经费1560万元、旅游经费2516万元。支持抗灾救灾。针对“利奇马”台风造成的严重损失,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并筹集本级救灾资金,全年累计下达各类救灾资金1.70亿元。

财政改革

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加强政采云平台的推广运行,该平台交易额6.60亿元。正式上线“资产云”管理平台,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业务均可在该平台中办理。通过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办理业务118万笔,累计金额17.02亿元。推行医疗电子票据改革,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国资管理机制。落实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专项报告关于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相关情况。做好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作,全年共审核批复66家企业工资预算总额3.16亿元。

财政监管

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推进11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130个部门绩效抽评及所有部门绩效自评。开展减税降费、脱贫攻坚、公款存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政府投资项目结算评审核减资金9500万元,制定学校建设项目投资造价最高限额。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1.46亿元,压减全市一般性项目支出1.01亿元,三公经费下降10.7%。全年累计22.98亿元的财政资金通过公开招标完成竞争性存放。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78.13亿元。防范债务风险。开展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化债任务,全年化债任务28.48亿元,实际已化解债务54.81亿元,化解率192.5%。

(王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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