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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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全面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对照省级新版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指标,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创建指标自评工作,组织全市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赴成都开展2019年度生态环保培训工作,系统提升党政干部生态环保业务知识;持续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获得3个温州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打造温州地区县级首个生态文明教育基地,选址胜利塘公园东北首,总投资130余万元;确定清和公园为2019年美丽温州提升项目,音乐喷泉、水幕灯光秀项目投入使用,绿化改造提升项目和清和书吧主体工程全部完成;新增美丽乡村精品村18个,创建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118个、精品村48个,创建省级示范乡镇1个、特色精品村5个、温州市级标杆乡镇1个。 污染减排与总量控制 2019年,乐清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8年分别下降4.86%、4.98%、2.03%和2.21%。四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在温州全市污染减排考核中位于前列。全年核定新(扩、改)建工业项目排污权73家,从排污权基本账户中支出四项排污权指标分别为COD20.96吨、氨氮2.27吨、二氧化硫5.91吨、氮氧化物17.68吨。参加网上竞拍完成交易67家,总成交金额89.26万元,新(扩、改)建工业项目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率100%。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共清查污染源40710家,建库8366家,完成9981家普查对象的数据调查、录入和审核及污染物产生、排放量的核算和汇总,数据通过率100%。开展普查成果应用开发,基本完成乐清特色行业(电器行业)产排污系数研究课题,建成普查数据环评应用APP。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全面推行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提速提效。实施登记表网络备案和“零土地”技改项目备案改革,在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清工业园、乐清市智能电气特色小镇开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试点,梳理完善“权力清单”,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和豁免审批、模拟审批机制,不断提升审批质量和效率。全年许可项目环评225个,“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备案项目61个,登记表网络备案项目969个。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控新增污染源,全年因选址不符要求或产业政策不符暂缓或否决项目12个。规范“三同时”验收工作,完成65个项目验收。 环境信访与执法 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园区排污管控专项执法行动、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涉水工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等,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成效持续走在温州全市乃至全省全国前列。2019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406人次,现场监督检查各类企业6223家次,打击取缔非法窝点53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政案件122件,处罚金额1285.6万元,查办查封扣押案件13件,限期整改83件,移送公安案件9件,采取强制措施12人。督促60家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备案工作。及时处置完成2起突发环境事件。 推进双随机执法和移动执法工作。基层执法工作使用移动执法系统进行现场执法留痕,做到执法过程全记录,已对3330家企业的执法过程进行移动执法记录。规范随机抽查工作,全面启用“互联网+监管”平台(浙政钉系统),全年共抽查了一般排污单位731家次、重点排污单位43家次,发现并查处违法问题数量34家。推广环保领域“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联合水利、综合执法、卫健等部门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等领域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共对7家企业开展环保领域跨部门双随机工作,提高监管效能,强化监管规范性和简约性。 继续实行24小时全年无休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有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开展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范活动,确保全市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调处信访投诉2469件,办结率100%。 2019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9件,其中,人大建议12件(主办件8件,协办件4件)、政协提案7件(主办件5件,协办件2件)。 环境监测 2019年监测站共接受委托443家,采集和分析样品1855个,出具监测报告516份。不统计自动站数据(23222个),获取有效数据19650个。完成7件刑事案件监测。大荆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获全国最美水站称号。 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投入130余万元购置了气相分子光谱吸收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和自动萃取器等,提高实验室自动化程度。完成了淡溪饮用水水质自动站的运行、审核工作,并向社会发布交接断面和饮用水源地水质质量状况。完成两个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城市站和三个市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运维工作并向社会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 环保投资 按照《乐清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落实省市级环保专项资金851.9万元,乐清市投入环保能力建设资金876.4万元。全年全市投入环境保护资金16.95亿元,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4.75亿元、工业污染防治投资2.15亿元、主要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费9.88亿元(包括电厂)、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投资0.17亿元。 环保宣传教育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持续以“一报一台两微”为主要抓手,有效结合线下服务宣传和线上媒体报道,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构筑立体宣传阵地。联合多部门邀请社会公益组织在环境日、生态日等重要节点举办20多场宣教活动;组建环保讲师团和民间护河团,开展50多场生态环境整治讲座和100多场护河治水活动。结合报刊和新媒体,有序报道乐清市生态环保工作。全年被上级媒体录用22篇,日报专刊10期,局简报12期,推送微信400条、微博425条,其中推广五水共治微信阅读量2.1万人次。为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开展绿色系列创建。13所中小学(幼儿园)创建2018年度乐清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3家单位获评温州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其中,虹桥污水处理厂、浙能乐清电厂等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实施公众开放日活动,供学生、机关干部等公众参观学习,发挥生态文明示范教育作用。 (陈 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