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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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19年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4件(一般等级事故1起,小事故3起),死亡0人,沉船2艘,直接经济损失406.7万元。较2018年同期分别为下降50.%、持平、下降60%、下降69.5%,四项指标“一平三降”,全年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辖区水上安全形势基本稳定。 通航管理 全年累计巡航海区47艘次、港区470艘次,内河61艘次,累计巡航时间1617.5小时;巡航里程13657海里,出动执法人员1523人次,确保辖区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良好。2019年以“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为主线,结合“内河船涉海运输整治”“安全生产七大攻坚行动”“长期脱管船舶专项整治”“国内船舶救生设备专项检查活动”“防治船舶水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平安护航70周年大会战”等活动,抓现场、抓重点、抓落实,统筹安排,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活动。2019年,共检查船舶1617艘次,查处违章异常334个,立案845起,处罚金额592.31万元,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和复议。 应急保障 按照《温州海事局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须知》的规定,做好应急待命工作,安排执法人员和艇员24小时待命,做到能随时出艇抢险救助。2019年,共接警9起,参与搜救行动9次,遇险人员60人,遇险人员获救60人,人命救助成功率100%。为提高应急搜救能力,组织开展各项应急演练,组织辖区乐清湾水域码头联防体举办海上溢油应急联合演习2次、扣押船舶防台应急演练1次。 辖区水工管理 2019年,辖区共有水工项目11个。加强瓯江北口大桥、七都北汊大桥等施工项目部走访约谈,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巡航检查,打击违法作业,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施工作业,必要时下达责令停止作业通知书,处罚违章船舶。护航七都北汊大桥箱梁吊装,前期严格审核施工保障方案,从海事安全监管角度出发,提出通航安全合理建议,发布航行通告,做好宣传。加强现场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现场警戒措施。 航运公司管理 乐清湾海事处管辖区域内共有各类航运企业10家(体系公司7家,非体系公司3家)。2019年走访航运公司27家次,发现问题40项,跟踪督促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被外籍港滞留船舶3艘次,发放安全预警3次。其中利达海运公司“新奥泰161”轮被部海事局评定为2019年度安全诚信船舶。 船舶管理 客渡船舶坚持“一对一”监管服务制度,重点时段对辖区所有节日期间拟投入营运的客渡船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安全救生设备检查和船员实操检查100%。圆满完成辖区滚装客船监管工作,与玉环海事处签订合作协议,联合监管5艘玉环滚装轮渡客船。随着乐清湾二号桥的贯通,10月31日乐清—玉环线滚装轮渡正式停航。重点关注民生旅游航线,推动小门至鹿西航线客渡运公交化,鹿西岛本地人员实施实名制购票。“华中号”“诚意号”所在公司在船舶客舱、船尾等关键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开展多部门海上联合执法,依法打击大门观音礁无证摩托艇非法载客违法行为,共依法查扣无证摩托艇7艘。全年,实施FSC检查船舶253艘次,其中1万总吨及以上船舶检查41艘次,发现缺陷总数量4847处,滞留船舶19艘。对9艘抵港的浙江海事局“黑名单”船舶和重点跟踪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开展船检质量监督检查54艘次,船检质量监督检查率36.34%;船检质量缺陷船舶发现艘数累计17艘,缺陷发现率31.48%。有17艘船舶质量缺陷得到CCS、ZC认可,未发生上报的船舶检验质量严重缺陷被有理驳回。开展船员操作性检查210艘,救生设备专项检查121艘,取得预期效果。 季节性管理 部署“七节”等重大节假日和“三月初十”白石会市、端午节民间划龙舟等民间活动水上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检查辖区客渡船,保证节假日前100%完成参与营运客渡船的安检和复查,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重点时段客渡运码头“站高峰”,在节日期间专门安排执法人员巡查辖区重要客渡运码头,确保辖区客渡运安全;加强对主要水域的巡航力度,做好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和应急待命工作。 防台工作 根据《乐清市水上防台应急预案》,承担乐清市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按照乐清市政府、温州海事局防台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早准备、早排查、早落实的原则,持续做好各项防台工作。2019年成功防御“利奇马”等台风对辖区的影响,辖区未发生水上事故险情,实现连续13年水上交通运输船舶“零伤亡、零沉船”。召开防台动员大会,专题部署辖区防台工作。协同地方政府,强化安全隐患整改。联合乐清市防台防汛指挥部、经信局等相关单位走访华航船厂,就防台安全隐患整改对船厂提出要求;将乐清市中瑞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冲滩16艘涉嫌走私扣押船舶,列入乐清市重大防台安全隐患。关注重点船舶,采取重点防范措施。对瓯江北口大桥施工项目部5艘无动力船,督促项目部及时与拖轮公司签订拖带协议,落实现场应急拖轮。对长期锚泊船“佳和58”轮存在的安全隐患,以乐清市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名义向船东下达水上防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小门岛3艘趸船的安全隐患,书面上报洞头防汛指挥部,督促浙江重山实业有限公司落实加固、灌水等防台措施。 危防监管 落实现场综合执法机制,加强船载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要求辖区码头严格落实船岸检查制度。查处未按规定开展危险品申报、内河航区油船涉海运输行为。组织开展防治船舶水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加强船舶防污设施和涉污作业检查,实施船舶生活污水取样检测46次,督促落实航运企业船舶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工作,开展燃油快速检测67次(含内河船舶2次),共查获燃油超标行为3起。加强船舶防污应急能力建设。推进乐清湾港区船舶污染防治应急联防体扩容,新吸纳乐清海螺码头加入联防体,推动联防体防污应急机制建设。 (徐森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