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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购销

发布日期: 2021- 02- 23 14 : 46 浏览次数: 字体:[ ]


粮食收购

2019年,与农户签订早稻粮食订单合同931份,订单粮食数量2.1万吨。全市完成早稻粮食入库2.09万吨,完成订单计划99.44%,完成订单合同931份,合同履约率100%。与农户签订晚稻粮食订单合同142份,订单粮食数量3950吨,其中“五优联动”试点单位1000吨。全市完成晚稻订单粮食入库3950吨,完成计划的100%,完成订单合同142份,合同履约率100%。为切实保护全市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和利益,应对晚籼谷价格低迷情况,启动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余粮晚籼谷3145吨,用于地方临时储备。

粮食储备

坚持“布局合理、科学管理、吞吐灵活、调控有力”原则,落实省定储备规模,调整储备品种结构,丰富储备品种。全市粮食仓储“一符四无”实绩达100%,仓储千分制考核平均985分,没有发生仓储事故。组织实施储备粮油质量和储藏品质监管,一年两次检验全市储备粮油质量,健全储备粮油出入库检验制度,每批粮食的入库和出库都经过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和乐清市检测机构的检验,确保储备粮油的储备质量。加强储备粮出库管理,根据省粮食局要求,所有出库储备粮增加卫生检验项目,确保市口粮市场粮食质量卫生安全。

粮食交易

市粮食部门发挥市场监督和管理职能,完善粮食市场交易信息和交易价格监测,建立经营户购销数据台账,做到粮情监测和价格周报,分析粮情,掌握市场动态,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市场粮油行情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开展粮食网上交易,借助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市储备粮轮换全部通过网上竞价交易。2019年,市粮食批发市场交易量17.98万吨,成交额6.72亿元。

粮源基地

开展粮食供需情况调查,掌握粮食供需情况。强化粮食产销合作,支持骨干企业与主产区粮食企业建立长期稳定购销关系,保持相对稳定的粮源基地。温州虹丰集团继续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优势,实现粮食生产“走出去”,在黑龙江省建立优质粮食生产基地15万亩,在安徽省建立优质粮食生产基地4万亩,在浙江省建立优质粮食生产基地3万亩,扩大了粮食生产空间,为乐清市提供了充足的粮源,在市粮食安全供给、平抑粮价上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省“放心粮油示范县”试点工作

推进“放心粮油”工程提质扩面,建设布局合理、覆盖城乡、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放心粮油”经营网络,营造良好的粮油消费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安全、放心的粮油产品。健全“放心粮油”监督管理机制,建成“放心粮油”示范企业2家、“放心粮油”示范店24家,8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了“放心粮油”示范店。

“五优联动”试点工作

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牵头出台《乐清市“五优联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金穗水稻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作为试点单位开展“五优联动”工作。开展优质粮食工程(包括金穗水稻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产后服务中心和局粮食质量检测中心提升工程)申报和实施工作,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08万元。

国有资产监管

继续协助企业做好企业闲置资产的整合盘活和处置工作。按照《乐清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若干规定》精神,规范企业各项资产的处置、投资、担保等行为。规范企业国有房产租赁行为,按照《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国有房产租赁行为的意见》《关于调整国有企业房产租赁审批流程的通知》要求执行。监督企业国有房产租赁备案工作,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发挥资产效益,实现企业减亏增盈。继续指导、协助所属企业做好土地、房产申报登记工作。

企业财务监管

编制汇总企业2018年度会计报表和2019年月报表,开展财务分析,按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编制常态化的财务检查机制,按季度检查局下属9家粮食企业财务。出台了《乐清市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国有粮食企业财务制度。

(王 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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