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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

发布日期: 2021- 02- 23 10 : 11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述

201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全融改革三项任务和三大攻坚战,按照“五个坚持”和“六个稳”的工作要求,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切实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夯实基础,勇于争先,提升全市外汇管理工作水平。

“放管服”改革

落实外汇业务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与商务局共同开展“外贸一证通”,便利企业行政许可业务办理。全年办理“外贸一证通”167笔,通过政务服务网办理名录登记232笔、外债业务10笔,结售汇业务准入3笔。

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

推进企业跨境融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全年共办理外债签约登记业务8笔,签约金额4317.5万美元,办理外债变更4笔,外债注销10笔。落实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指导银行办理外债注销,推动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等,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改革试点工作。2019年对20家市场采购外贸公司进行差异化标识管理并持续跟踪监测。推进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工作。全市3家外汇指定银行参加试点工作。

分类管理强化

每月开展对重点监测企业的监测分析,对总量差额较大的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同时不定期开展专项核查工作,清理两年未发生收支业务的企业。2019年开展现场核查企业24家,专项核查企业29家,将10家企业列为B类,2家企业列为C类,注销名录740家。

跨境资金本外币一体化监管

加强跨境人民币业务宣传活动。全年共组织召开乐清市外向型企业汇率避险讲座、跨境人民币业务宣讲会等4场活动,共邀请近1000家企业参加。积极推介跨境人民币产品,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积极宣传和引导乐清辖区4家企业使用人民币汇出利润,汇出利润合计金额1.25亿元。加强对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的考核。将各银行的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量和RCPMIS系统数据报送质量纳入年度考核,提高银行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积极性与主动性。2019年全市跨境人民币业务实际收付合计29.27亿元,占国际收支总量14.83%,同比增长1.6个百分点。

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

结合辖内FDI、ODI企业往年申报的实际情况,提出新的工作思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到早谋划、早部署。通过微信群进行宣传,指导业务操作,督促企业加快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进度,及时审核企业上报数据,保证数据质量。按时完成对70家FDI企业、39家ODI企业审报。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强化现场和非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数据质量的管控。利用核查模块开展间接申报数据的日常核查。每半年通报外汇指定银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情况及质量排名情况。为提高现场核查的针对性和侧重点,统筹开展对5家银行机构和企业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银行直接申报、银行结售汇统计、企业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和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统计等业务现场核查工作。做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宣传工作。各外汇指定银行充分利用近距离接触申报主体的优势,通过公众号、小视频等创新形式开展国际收支宣传。组织开展新设企业国际收支申报知识及货物贸易相关知识培训活动,参加企业代表150余人。全年共核查国际收支申报数据109310笔。

外汇监督管理

加大经常项目核查力度。为规范银行办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项下业务行为,防范银行资金脱实向虚,加大对货物贸易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开展经常项下外汇业务专项核查,按月监测分析,提高非现场核查频度,按月及时上报事中事后核查表。全年对19家企业发放现场核查通知书;开展货物贸易报告数据质量专项核查和超长期限企业贸易信贷报告专项核查,对16家企业开展非现场监测,对5家企业发放风险提示函。对8家企业开展服务贸易外汇业务非现场核查。加大对银行及企业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就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案、擅自改变结汇资金用途案进行立案查处,并对违规银行和相关企业处以罚款。做好案件的移交及协助侦办工作。根据总局下发的有关线索,经核查、梳理相关交易情况,查实个人分拆购付汇,约谈相关银行主要负责人,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将整理后的案件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局领导多次带队到公安机关协调、对接案件移交、侦办工作,及时了解侦办情况,要求辖内银行机构为公安部门侦办案件提供便利。积极组织开展对“非法网络炒汇”举报线索的调查。将有关问题线索及相关建议以“专报”的形式上报乐清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共享信息,合力做好打击“非法网络炒汇”的宣传活动。

(陈君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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