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志芬、金建国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上园社区上园北路8号的《2-2001-44-479/030f07192、030003389》证书的遗失声明
陈志芬、金建国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上园社区上园北路8号, 证号为2-2001-44-479/030f07192、030003389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志芬、金建国
2021-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