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乐清中裕燃气有限公司、乐清华辰能源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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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乐清市管道燃气企业特许经营活动,健全和完善管道燃气监管体系,根据《浙江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管理办法》(浙建〔2020〕10号),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对乐清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乐清中裕燃气有限公司、乐清华辰能源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进行了特许经营评估,现将该3家公司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1年2月25日至3月3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77-62593456,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西路60号(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编:325600。 附件:乐清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乐清中裕燃气有限公司、乐清华辰能源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公示稿) 2021年2月25日 乐清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公示稿).pdf乐清中裕燃气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公示稿).pdf乐清华辰能源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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