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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生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21- 02- 25 信息来源: 校园安全科 字体:[ ]

各学区、各中小学:

今年以来,我市连续发生涉中小学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尤其在寒假期间学生触网时间增多,中小学生网络诈骗案件发案率明显上升。据公安部门统计,截至2021年2月20日,我市中小学生网络诈骗案件52起,涉案金额高达1146716.86元(详见附件)。涉案金额万元以上16起,其中最高一起案件金额高达49万余元。最小年龄9岁,最大年龄18岁,10-16岁年龄段占77%。有害信息大部分来源自游戏、小视频等平台。

为有效提高我市中小学生对电信诈骗犯罪的识别和应对能力,全力遏制涉中小学生案件的高发态势,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

根据市公安局通报,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涉网案件已经成为当前最为突出的犯罪类型,由于其具有境外或省外遥控、异地提款转款、快速洗钱出境等特点,给打击处理和追赃减损工作造成很大难度,许多案件都是发生后一段时间当事人才发现被骗,往往已错过最佳破案时间,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因此,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及时识别诈骗犯罪伎俩,是遏制此类案件、避免财产损失的关键所在。中小学生社会阅历浅,识骗防骗能力弱,已成为受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危人群。为此,各学校务必认清当前电信诈骗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充分认识做好反诈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扎实开展好中小学生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

二、多措并举,广泛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有利时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形成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宣传栏、黑板报、电子宣传屏、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站、家长微信群等媒介,通过晨会、班会、队会、培训会等各种形式,开展一次学生防诈骗主题活动,宣传教育电信网络诈骗的形式、手段、特点和危害,力求做到每位学生都能识骗、防骗、拒骗。同时,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科学、理性的消费观,纠正学生中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教育学生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防止“不劳而获”、“一步登天”等错误观念给电信诈骗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宣传教育参考资料见附件)

三、形成合力,积极探索警、校、家三方协同防范电信诈骗工作机制

各学校要统筹家长委员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致家长一封信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看管监护责任,加强对家庭手机和支付宝、微信、花呗等网络支付账户的管理。要密切关注警方对电信诈骗犯罪动态、特点的预警信息,认真落实宣传教育和防范应对措施,积极探索警、校、家三方共同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的协作机制,形成防范合力,共同遏制电信诈骗犯罪的蔓延高发态势。

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已纳入年度平安校园考核,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请及时做好记录、总结,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校园安全科。

乐清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2日      

附件:

1. 2021年1月1日至2月20日我市中小学生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件例举

附件1.docx

2. 关于防范电信诈骗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信

附件2.docx

3. 防诈骗教育APP

附件3: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APP、视频.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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