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21年乐清市“小文学家”(小学段) 评选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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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研训〔2021〕33号 各小学: 为配合温州市教育局“小文学家”(小学段)评选活动,推进我市小学校园文学社团建设进程,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与写作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乐清市“小文学家”(小学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文学创作:包括平时写作的水平及获奖发表的成果,现场文学写作能力测试; 2.文学素养:包括对有关文学基本常识和文学积累的测试。 二、评选办法与要求: 1. 学校在不增加学生学业负担的情况下,按分配名额推荐学生,如实填写温州市 “小文学家”推荐表、学校汇总表(附件1、3)和温州市 “小文学家”评选综合表中的“发表或获奖”与“平时写作”自评项目(附件2),统一于2021年3月7日(星期天)前将电子稿发至邮箱:chenlu1102@126.com,书面材料(含原件与复印件:报刊复印必须提供封面、目录和相应文章的内容)于比赛当日上交工作人员手中,否则作自动放弃推荐名额处理。 2. 各校推荐的学生于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下午1:30前到乐清市育英小学体育馆参加现场作文能力、文学基本常识和文学积累测试,测试时间为下午2:00—4:00,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由指导师或家长陪同参加。 3.评选办法:根据上报材料审核成绩(占30%)、现场作文能力测试(占40%)、文学基本常识和文学积累测试(占30%),最后评定2021年“乐清市小文学家(小学段)”十一名,并择优推荐到温州市参评,另评选2021年“乐清市小文学家(小学段)”提名奖若干名。 三、推荐名额分配: 已组建文学社团、学校三十个班级以上(含三十)的两名,三十个班级以下的一名。(历届有学生获温州市小文家学家称号的学校可酌情增加1--2个名额) 四、注意事项: 各学校在不加重学生负担的前提下,认真做好推荐和测试期间的安全工作。 附件: 1.温州市“小文学家”推荐表 2.乐清市“小文学家” 评选综合表 3.温州市“小文学家”评比汇总表 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2021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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