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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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单位(学区),各学校(幼儿园): 为保障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平安有序,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校园安全、教学安排等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春季开学工作专项检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开学条件保障、校舍安全管理、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校园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因私出国(境)及证照管理、校(园)级干部兼课、防控“吃空饷”情况。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 3 月10 日。 三、检查安排 检查分为5大组,42个小组,具体分组名单见《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分组安排表》(附件1)。各学区主任担任各学区大组组长,各小组组长负责小组人员召集和行程安排。检查期间,局联片领导要深入学区、学校,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检查方式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并在开学前 开展一次校园疫情防控和安全等隐患大排查。检查组听取学校自查情况汇报,通过查看学校开学准备工作、校容校貌和设施设备等方式核查学校自查情况。 五、检查要求 1.各检查组人员要高度重视,做好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要求学校做好整改落实,责任到人。 2.汇总上报。各学区检查小组向各学区主任汇报检查工作,各学区要及时进行汇总形成检查报告,并于3月17日前将检查报告和《2021年春季开学学校自查表》(附件2)交局办公室,检查报告电子稿发至局办公室邮箱:yqsjyjbgs@163.com;《2021年春季开学校园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检查清单》(附件3)签字后由检查组交教育局学生科;《2021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管理检查清单》(附件4)签字后由检查组交教育局校园安全科;《2020学年第二学期在编不在岗人员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5)、《校(园)级干部兼课情况自查表》(附件6)、《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自查表》(附件7)由各检查组分别交政工科李锋捷、包柳凤同志;《2020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设置检查表》(附件8)由各检查组交教育科黄正森同志。 附件:学初检查.rar 1.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分组安排表 2.2021年春季开学学校自查表 3.2021年春季开学校园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检查清单 4.2021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管理检查清单 5. 2020学年第二学期在编不在岗人员自查自纠情况表 6.校(园)级干部兼课情况自查表 7.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自查表 8.2020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设置检查表 9.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校开学专项检查的通知 乐清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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