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研训〔2021〕75号 各学校、幼儿园(单位): 为了贯彻《温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做好乐清市2021年教科规划各类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与对象 (一)大课题 1.教科规划课题:指综合性较强的,对本校乃至区域的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及发展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的课题。面向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管理干部、研训员、一线教师等。 2.教学研究课题:指围绕课程与教学改革,促进有效学习,推进课堂变革,提升教学质量的课题。面向学校教学管理人员、一线教师等。 3.教师教育专项课题:主要围绕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面向教师培训机构及各中小学的管理干部和专(兼)职教师等; 4.教育技术专项课题:主要指教育技术理论研究、综合性或具体教育、教学、管理、科研和服务领域进行教育技术应用研究的课题。面向教育技术管理部门人员、学校实验室和图书馆(室)管理人员、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教学仪器设备生产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实践基地(学校)教师、一线教师等; 5.名师名校长专项课题:指综合性较强的,对本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及发展具有指导作用的课题以及围绕新课程改革,促进有效学习,推进课堂变革,提升教学质量的课题。面向乐清市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 6.社区教育专项课题:指本市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教学改革及发展具有指导作用的课题。面向全市各类学校和一线教师。 (二)小课题 教师小课题是指教师在具体教育教学实践中遇到疑难问题而开展短期研究的课题,小课题面向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二、申报条件与程序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大课题类型的,其负责人应有研究课题的经历,或是以往小课题的深化研究。 2.同年度同一申报者限报一项课题;课题负责人正在承担温州市级及市级以上各类课题研究尚未结题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与程序 1.课题申报者建议突出温州市第三轮“促进有效学习”课堂变革重点,结合学科特点与学校实际选题。 2.申报者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含研究方案,见附件1)。确定研究类型和研究方向(在“□”形处请打“√”选择)。教师小课题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2—3人,其它类型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3—5人。申报书表格中所有内容要填写完整。 3.教师小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结题时间统一在每年8月份,其它大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结题时间统一在每年10月份。 4.纸质《课题申报书》、汇总表(见附2)等文本材料各一份(申报小课题的要附课题组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学校为单位于3月30—31日送交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教育科学(德育)研究办公室(教育局尚行楼209室)。 5.课题申报表(内附研究方案,且文件命名为“负责人姓名+课题题目”)电子稿、汇总表电子稿(Excel格式)一律发至邮箱:yqktb@126.com。 各学校、单位务必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发动、认真做好课题申报和审核工作。未按要求报送的课题均不予参加立项评审。申报受理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课题办联系(联系电话:62531466)。
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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