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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

发布日期: 2021- 03- 02 16 : 28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述

2019年,市委巡察机构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温州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履行职责使命,深化政治巡察,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取得一定成效。2019年巡察工作考核名列温州各县(市、区)第一名。

巡察队伍建设

配强巡察队伍力量,配齐5个市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巡察专员。设立市委巡察工作保障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其中5名用于配备专职联络员。建立市委巡察工作人才库130人,为巡察工作提供人才支持。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定期举办市委巡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对全体巡察干部进行系统、全面的业务培训。全年累计组织巡察干部学习培训、知识竞赛、书面测试等活动23次。

巡察制度建设

完善巡察配套政策,制定出台《巡察人才库建设及管理办法》《巡察机构工作回避办法》《关于对插手、干预和影响巡察工作行为实行记录、报告的规定》以及教育培训、巡察公开、绩效考核等文件,健全巡察相关议事制度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问题线索会商研判等机制。构建部门协作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增强监督整体合力。每轮巡察进驻前召开由17家单位参加的巡察工作协作协调会,征询被巡察单位的有关情况。创新巡察方式方法,首次在第四轮巡察中同步对15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探索建立巡审联动机制,加强巡前沟通、巡中配合,推动巡察工作专业化、精准化、高效化,乐清巡审联动做法先后被《中国纪检监察报》《浙江日报》和省纪委网站等媒体刊登报道。

巡察全覆盖

实施市委常规巡察,2019年共安排两轮常规巡察,组织开展巡察监督20家市直单位和10个乡镇(街道),累计听取专题汇报95次,召开座谈会34次,涉及567人,进行个别谈话1987人,明察暗访209次,延伸了解下属单位71个,开展专项检查46次,受理来信、来访、来电196件。部署农村基层巡察,编制《2019—2021年农村基层巡察工作方案》,重新组建农村基层巡察组,重新确定巡察全覆盖任务对象,明确巡察计划和任务分工,全年完成197个村社党组织的巡察任务。推进基层站所巡察,全年共巡察24个基层站所党组织。

重点项目巡察

紧扣中心工作,做到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2019年组建市委机动巡察组,开展“机动式”巡察市人防系统,发现问题13个,其中问题线索3个;组建2个市委专项巡察组,开展专项巡察全市29个小微企业园,发现问题133个;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芙蓉镇、大荆镇、仙溪镇、岭底乡、智仁乡、龙西乡等6个乡镇,发现问题53个,其中问题线索2个;配合温州市委交通领域重点项目专项巡察工作,严格督促有关单位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巡察成果

坚持边巡边改,巡察中结合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使巡、改、查紧密衔接,形成良性互动。第三、四轮巡察期间,直接交办被巡察单位问题34个,至年底全部已整改到位。强化线索查办,出台《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处置的若干意见》,并建立问题线索督促办理机制,及时处置问题线索。抓整改质量,建立问题清单“双反馈”制度,问题既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又反馈给分管市领导,强化整改情况的督促指导。坚持标本兼治,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向相关职能单位发出建议,督促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动面上问题解决。完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相关负责人出席巡察反馈会、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

(周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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