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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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工作监督 依法履职,强化责任担当,提高监督实效。首次安排听取了“两院”半年度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公检法司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了基层农村法律顾问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组织了法律援助工作调研视察活动,跟踪监督“两官”履职评议两院整改落实情况,推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有序进行。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监督司法机关报备流程,共备案审查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5件,公检法司机关文件资料728件。协助省人大开展《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等7项立法调研工作,使地方立法更好反映基层工作实际。 财经工作监督 巩固和提升计划和经济审查监督工作,初审了全市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做好经济发展预判;听取和审议了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监督和回应社会热点问题,以“两区”建设为载体,召开了首场专题询问会,聚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将食品安全再度搬上“人民听证”会议,持续关注群众“舌尖上的幸福”。持续跟进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推动全市新建了6家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了2家农贸市场,新增了省级放心消费示范餐饮单位26家。以调研督查为路径,深入了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审议意见。 预决算工作监督 做实做细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初审了全年财政预算草案,为人代会审查批准2019年财政预算做足功课;听取和审议了全市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预算调整方案,合理安排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关注隐性债务偿债计划制度以及风险防控化解措施;加强对财政决算和审计整改工作监督,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向全市人民交出国有资产的“明白账”“放心账”。积极践行部门预算全过程监督,强化事前监督,在开展全市77个部门预算草案审查监督工作的同时,首次将8个街道办事处预算草案纳入审查范围;强化事中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全市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预算调整方案时,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预算调整方案纳入其中;强化事后监督,首次开展部门决算审查,形成监督闭环;持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提升改造,力求实现全过程实时监督部门预算目标。 教科文卫体工作监督 开展了《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助推《条例》的贯彻落实。开展了文物保护工作监督,切实促进乐清市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调研,助推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开展了对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管理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调研,推进全过程“阳光招生”。 农业农村工作监督 听取和审议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精品示范带建设视察,助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听取和审议了全市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组织开展市福利中心等养老机构专题调研,推动乐清市社会养老事业向前发展。开展了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督,巩固整治成果,保障工作的持续性。开展了“五水共治”工作跟踪监督,组织代表视察“五水共治、美丽河湖”创建工作,督促市政府持之以恒抓好污水治理,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 城建环资工作监督 将城乡排污设施建设和运行纳入“人民听证”议题,组织代表实地视察污水处理厂等地,推动了全市污水治理工作。听取和审议了乐清市交通枢纽和“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报告,组织开展交通工程建设专题调研,助推交通枢纽工程和“四好农村路”建设提速增效。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听取和审议了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视察,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组织开展了海洋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法律贯彻实施,依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洪滢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