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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

发布日期: 2021- 03- 02 14 : 51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击犯罪

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719件2479人,批准逮捕1306件1869人,受理审查起诉2503件3536人,提起公诉2005件2953人。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281件329人,提起公诉301件380人。严惩“两抢一盗”、毒品、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等多发性、侵财性犯罪,批捕560件870人,起诉728件1007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250人,提起公诉211人,提起公诉黑恶势力保护伞6人,移送“保护伞”线索43条,并查扣涉黑隐秘资产700余万元。从严打击“四霸”,共立案监督5件9人,批准逮捕4件8人,纠正漏捕1人。打击食药领域和破坏环境犯罪,依法起诉食药领域犯罪26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3人。

法律监督

部署“法律监督年”,开展公安机关立案后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专项监督、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专项监督等7项专项监督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在柳白片区开展电气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检察监督,对220个涉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专项检查。联合市工商联出台服务保障乐清市创建“浙江省新时代企业家健康成长示范区”意见20条。参与“乐商家园”建设,成立司法护航室,为企业提供专业法律帮助。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以省劳动模范命名的庄丽燕工作室调处化解矛盾94件。发挥检察建议综合治理功能,针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重点、难点及监管漏洞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全年共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37份,其中社会综合治理类10份。

法制宣传

深化“巡回检察”乐检党建服务品牌,到基层开展不捕不诉公开听证、公开宣告22场次,16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直接参与检察司法办案,共同推进县域法治治理。通过该平台排摸黑恶线索21次,开展各类法治宣讲38场次。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市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讲28场次,近万名中小学生接受法治教育。

刑事检察

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全年监督立案59人,同比增长103.4%,追捕追诉漏犯72人,增长5.9%;监督撤案11人,存疑不起诉5件6人,绝对不起诉4件4人,提出抗诉8件,市院支持抗诉6件。强化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将教育感化贯彻办案始终,从严掌握批捕、起诉条件,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39人、不起诉25人,不捕不诉比例分别为36.8%、24.3%。依法从宽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对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不捕383人,占受理批捕数15.4%,相对不起诉417人,占受理起诉数11.8%。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共审查暂予监外执行征求意见44人,提出不同意见14人,清理判实未执罪犯11人,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化核查33人,经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154人。加强强制医疗场所执行的监督,有关检察建议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十佳检察建议。

民事检察

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8件,办结4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启动再审13件,改判案件2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办结执行违法案件1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开展虚假诉讼案件专项检察监督,办理省院交办3个套路贷系列案件110件,办结2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份,刑事移送案件1件4人。

行政检察

强化行政审判监督,共立案办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件。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办结环保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6件,该系列案被省检察院评为2019年度行政检察优秀案例。参与市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动,对噪声污染、燃气安全、农民工欠薪等民生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行动3次。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饮用水源地保护”“美容院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等专项行动,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71份,全部得到整改回复。

公益诉讼

全年排摸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数110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77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7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率温州之先建立公益诉讼特邀代表制度。就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作交流发言;雁荡山保护公益诉讼案例入选“平安浙江建设”15周年15事。

检察机制创新

推进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共受理、处理来信来访案件506件。将司法救助融入精准扶贫,向23名贫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1万元,帮助1名因案致残当事人解决个人就业和子女入学经费问题。完善企业涉罪人员从轻处理联合社会调查机制,开展联合调查56人次,不起诉35人次,改变强制措施33人次。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会同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司法局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律师值班制度,出台类案不捕不诉标准,制定精准量刑建议指引。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的案件1009件1356人。推进“捕诉一体”改革,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办结刑事案件188件,“案件比”由2.4降至1.3。建立涉未成年人权益家事案件协作配合机制,支持起诉涉未成年人家事审判案4起。

(张慧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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