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走进乐清 > 方志·年鉴 > 市志年鉴 > 乐清年鉴 > 2020 > 政法
  • 成文日期: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1- 03- 02 15 : 06 浏览次数: 字体:[ ]

政府职能

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一证通办,实现率99%以上。完成政务资源目录登记和发布工作,归集数据目录491个,数据总量5853万条。贯彻落实《浙江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以“三服务”活动为载体,开展“两万”专项行动,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服务保障。建立企业家紧急事态应对制度和涉企案件报告制度,开展涉罪企业人员从轻处理联合社会调查,出台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梳理形成321项“涉企免罚”事项,树立宽严相济的政策导向。组织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采用承诺或取消证明事项75项。

行政决策机制

完善《乐清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9年发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并报备温州市政府和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政府职能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制发《乐清市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年审查重大行政决策5件。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滥用行政权力干预、限制市场准入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全面排查梳理2013年以来签订的涉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合同,梳理出市政府重大合同2个,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重大合同54个,乐清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认真履行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未发现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等情形。

权力制约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及案卷评查活动,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噪声污染监管、燃气站监管、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为主题的监督活动,抽取40个行政执法单位276件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发现部分案件陈述、申辩权告知不规范,现场照片未经当事人确认,案件执行材料无法体现罚缴是否分离等问题,就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整改,全部已整改到位。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结合实际厘清执法主体性质,注销行政执法机构8个,确认并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主体170个。全面实施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挂牌成立市场监管、文化市场、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特邀执法监督员和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负责人及法制工作人员等112人参加“百场庭审旁听”活动,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浙江新闻客户端等多个媒体予以宣传报道。8月,乐清市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作为先进典型,在省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班上作专题介绍。

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2019年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28件,受理114件,审结111件。陪议复议案件12件,参与陪议12人次。12月,乐清市公、检、法、司“四长”同庭参与一场庭审案件,对行政机关更好参与诉讼产生了推动作用。应对行政诉讼案件511件,办理行政调解案件186件,调解成功率100%,协议履行率100%。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办公场所、听证场所、阅卷场所等设施设备建设。

法治培训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2019年组织非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批次,近800名公务员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培训。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聘请12名律师组建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各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均配备法律顾问,同时,24名公职律师参与全市法制工作,形成以行政机关法制工作机构人员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工作格局。

(张 洁)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