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乐清市第二轮第三批名师工作室考核展示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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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名师工作室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乐教政〔2010〕16号)和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乐清市名师工作室考核方案》的通知(乐教政〔2017〕16号),经研究,决定开展乐清市第二轮第三批名师工作室考核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乐清市第二轮第三批17个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和学员。 二、活动安排 (一)考核准备 1.撰写总结。各名师工作站(室)根据《关于印发乐清市名师工作室考核方案的通知》乐教政〔2017〕16号,撰写培养周期总结,要求点面结合,突出本工作室的主题和特色。 2.推荐优秀学员。推荐名额为本工作室学员人数的20%(四舍五入),被推荐学员要求撰写1000字以上总结。 3.工作室填写《乐清市名师工作站(室)结业登记表》(附件1),推荐优秀学员填写《乐清市名师工作室优秀学员申请表》(附件2)。以上材料以上材料要求在3月25日前填写以“工作室主持人姓名”文件名提交电子稿发至名师办邮箱yqsmsb@126.com,联系人,杨老师,电话62523882。 4.成果整理。各名师工作室将培养期内所取得的成果纸质装订成册和展示板,展示板内容包括工作室重要活动记录、培训特色、成效等,展示相关名师工作室建设成果。以上材料在3月25日前电子稿填写以“工作室主持人姓名”文件名提交电子稿发至名师办邮箱yqsmsb@126.com。 (二)考核展示 1.教学专场展示。每个工作室推荐优秀学员(或主持人)2-3名向全市教师专场展示公开课和专题讲座(附件4)。 2.汇报总结。每个工作室将总结制作成PPT演示文稿,派代表在考核展示活动中作10分钟以内总结发言。具体考核展示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工作 (一)乐清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展示活动,组织专家考核和展示名师工作室建设成果现场进行考核评估。 (二)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要做好向全市教师进行教学专场(公开课和专题讲座)展示活动,时间安排在3月24日--4月9日之间。 (三)第二轮第三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通知本工作室学员参加观摩专场展示和参观考核展示活动。 (四)乐清市各类骨干教师积极参加相应的学科专场展示活动。 (五)所有参会人员必须全程参与相关考核展示活动。 4:第二轮第三批名师工作室指令性参训人员学分录入表格.xls 5:乐清市第二轮第三批名师工作室“教学专场展示“观摩活动安排表.xls 乐清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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