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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6/2021-198015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的通知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3- 25 14 : 33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乐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乐政发〔2018〕5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本目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三、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当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乐政发〔2018〕59号)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调整。


附件: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5日


 

附件

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承办

部门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是否履行专家认证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1

《乐清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十四五”规划编制体系目录>的通知》(乐政办发〔2020〕22号)

2021年8月底前



便签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的通知(1)-timevale-conver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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