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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医疗保障局、乐清市财政局、乐清市农业农村局、乐清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温州银监分局乐清办事处关于印发《乐清市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11330382MB1645783U/2021-196520
  • 主题分类:
  • 医保-/医保类-
  • 文号:
  • 乐医保〔2021〕5号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25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乐清市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关于印发《温州市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医保联发〔2021〕1号)

          2.乐清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镇街任务分解表

 


乐清市医疗保障局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       温州银保监分局乐清监管组

2021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根据温州市医疗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温州市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温医保联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定位补充、利民便民、专业运作”的要求,充分调动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干部展开宣传发动,动员我市全体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加温州市统一的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温州益康保”。截止2021年4月20日,确保全市参保率达50%以上,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争取达到70%以上。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21年3月23日前) 准备工作

1.成立乐清市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领导工作专班。陈微燕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府办副主任陈余良、市医保局局长包文清担任副组长,市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经办专人。

2.宣传资料准备和媒体推广。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公司牵头负责宣传资料的准备并制定宣传推广方案,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投入力度,深入企业与基层社区,发动群众积极参保。

3.建立工作机制。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公司牵头,研究制定业务办理流程和处理具体问题机制,明确“网上参保”“掌上参保”等线上办理方式和线下具体办理方式。其他共保体成员单位负责区域推广。

第二阶段(2021年3月24日至3月26日)宣传发动

1.市政府召开全市动员大会。陈微燕副市长召集,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经办专人参会。

2.各乡镇(街道)召开动员大会。各乡镇(街道)政府要认真做好参保引导和政策支持工作,通过召开村居参保动员会等各种方式,宣传介绍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努力推动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校学生全员参保,提高参保比例。

3.市教育部门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工作,通过“小手拉大手”,实现在校学生应保尽保,并带动和影响家长参保。

4.各条线部门,卫健、公安、民政、工会、妇联、团委、国企等大系统、大单位拥有雄厚扎实的参保基础。要主动宣传,深度挖掘,把推广“益康保”与保障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妇幼儿童等健康安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健康价值理念,发动群体,整体参保。

5.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公司等负责线上线下宣传,通过微信APP、电视、报纸、宣传单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推广。

第三阶段(2021年3月27日至4月20日)业务办理

1.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参保缴费。鼓励有条件的村居(社区)集中统一参保收费,各镇街确定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协助承办机构进村入户做好零星参保收费工作。

2.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参保缴费。通知机关企事业单位告知本单位职工参保,经确认同意的,从其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中直接代扣代缴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利用个人历年账户余额,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购买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参续保期间,可通过向参保人员发送提示信息,经参保人员确认同意的,可从其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中代扣代缴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无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的,由参保个人直接缴费。

3.资助困难人员参保。特困对象、低保人员、低边人员和低收入农户全市统一资助参保,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统一划拨。

三、工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建立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重要举措。将会进一步完善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提高我市群众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二)落实责任分工。我市医保部门负责牵头做好政策设计、数据信息支持、“一站式”结算、明确有关经办要求等;银保监部门与医疗保障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对承办机构运营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统筹支持对贫困对象的参保资助;民政、农业农村部门协助做好原低收入农户补充医疗保险与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整合工作,协助做好低收入农户资助参保资金筹集等工作;金融工作服务中心配合银保监部门指导保险公司做好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风险防范等相关工作;税务部门要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各乡镇(街道)政府要认真做好参保引导和政策支持工作,通过召开村居参保动员会等各种方式,动员群众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机构要做好产品方案制定、数据测算、市场推广宣传、具体参保及咨询理赔服务、协助医保经办机构做好对定点医药机构诊疗服务行为的监管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分工落实职责,加强业务协同和信息沟通,确保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平稳有序实施。

(三)加强考核机制。由医保局牵头,会同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对乡镇街道、共保体单位的工作进度进行督导,并对投保率排名进行通报。各乡镇(街道)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将和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挂钩,纳入乡镇(街道)考绩项目考核。各部门、各承保部门要紧盯目标,从行动出发,以数据说话,紧急发动,全面动员,细化分解任务,刚性优化举措,紧盯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以强烈的责任担当、严谨的工作作风、扎实的工作举措,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为建设“重要窗口”贡献力量,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 100 周年献礼。

 


乐清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 印发

关于印发《乐清市全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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