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作业研究与管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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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加强学生作业研究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浙教办基〔2015〕114号)《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基〔2019〕8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全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作业研究与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五育并举”行动,按照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准确把握作业的性质和功能,提高教师设计作业和运用作业改进教学的能力,建立作业评价体系,提高学生学习的科学性、实效性,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作业研究。要把作业研究作为校本教研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专项培训,突出作业研究在备课环节中的地位。从教与学的视角分学科、分学段指导教师研制作业的内容与形式。加强对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阅、反馈、讲评、辅导等环节的管理,作业内容要与教学目标保持一致,关注学生积极的作业情感体验,切实做到教、学、评一致。 (二)优化作业设计。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研制作业,关注学科核心素养,尊重学生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学习品质的养成和学习能力的提高。提倡教师布置作业之前试做学生作业,留下痕迹,以确保作业难度水平与课程标准要求一致且数量适当。杜绝整册翻印或以教辅资料来作为作业使用。 (三)丰富作业形式。要坚持“零起点”教学,树立正确的“学段衔接”教育观,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在积极探索布置趣味性、综合性、探究性、跨学科等作业的基础上,鼓励开展口语交际、综合实践、学科阅读、观察日志、探究论文、发明创造、小组合作等方面的展评活动,摈弃随意性、重复性、机械性等低效作业。 (四)规范布置途径。提倡“基础作业+弹性作业”的模式,“弹性作业”要体现分层、阶梯性,使学生做有所获。作业应当堂布置,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学生家庭作业公示栏,原则上不得使用微信、钉钉、APP等方式布置作业,不得在家长群里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打卡提交作业。 (五)严控作业总量。要制定学校作业管理、检查制度,加强各年段各学科作业统筹管理,总量控制。作业时长以班级内中等程度学生为参照,小学一、二年级可布置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作业,如课外阅读、口语交际、探究活动、手工制作等阅读、实践体验类作业,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对当天不能完成书面家庭作业的,第二天向教师说明情况后可以缓交、补交作业。 (六)规范作业批改。教师要根据作业内容的特点和学生实际选择合适的作业批改方式,做到有布置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错必纠、纠必复批。作业批改以教师批改为主,学生互批、小组批改为辅,提倡教师进行面批。根据学科特点,实行总批与眉批相结合,眉批要细致具体,逐题批改;总批要有登记、日期和指导性激励性评语。教师要善于把作业批改的过程作为学法指导和师生情感交流的过程。学校和教师不得要求家长代为批改作业,不将家长的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 (七)强化作业指导。教师要利用自习课或延时服务时间,了解学生解答作业中的思维水平和质量。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要面批纠正或个别辅导;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要悉心指导和优化提升,帮助学生在完成作业中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掌握科学学习方法;要特别关注不能正常完成基础作业的学生,为他们顺利完成作业提供必要的帮助。 (八)及时反馈诊断。教师要对学生作业中的共性问题集中讲评,及时进行归因分析并反馈给学生,同时调整教学方法。要帮助学生定期查找、分析作业出错的原因,给学生留足纠错时间和空间,并做好复批工作。对于经常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应认真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教育管理和个别化辅导。 (九)加强过程监控。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作业管理细则和检查反馈制度,指导和规范教师的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和反馈、分析工作,加强对作业的过程性监控。要明确年级、班级的作业协调责任人,负责把关各学科作业布置的数量和质量,关注各学科作业量的均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 (十)履行家庭责任。要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理解作业设计、布置和批改等工作的专业性,支持和配合学校、教师的作业管理要求。鼓励家长主动督促孩子按时完成“基础作业”,积极完成“弹性作业”。引导家长监督、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建立作业研究与管理的长效机制。学校要制定作业研究与管理的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年级备课组将作业研究纳入日常学科教研活动,积极推行教学与作业一体化设计的备课思路。教导处(教务处)要指导教研组、备课组牵头开展作业研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作业改革研讨和展评活动;鼓励各学段教师制定相关学科作业内容、作业形式和作业总量,不断完善优质校本作业资源库。 (二)家校合作,引导家长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学校和教师要重视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充分了解孩子发展现状,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积极配合学校教育,注重学生在家学习期间良好习惯养成,督促学生主动独立完成家庭作业,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 (三)完善督导,明确作业管理与评价的考核标准。市教育局将把作业研究与管理及评价内容纳入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对落实本意见情况及时总结和通报。学校要健全作业研究管理机制,构建有效作业评价机制,强化作业“质”与“量”的过程性监控,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教研部门要将作业管理作为中小学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督导部门要将作业管理作为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监测和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对相关工作落实不力的学校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整改。 本意见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可参照执行。 各学校要制定落实本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切实做好实施工作。各学校将本意见的实施方案和落实情况(纸质一式两份)于2021年3月25日前报所在学区,学区汇总后报市教育局普通教育科(纸质一式一份),电子稿由学区汇总后发送邮箱:jyjpjk12345@163.com,联系电话:61526706。 乐清市教育局 2021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