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乐政发〔2018〕59 号)等文件要求,编制《乐清市教育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 、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本目录将根据法律、法规 、规章、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三、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当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乐政发〔2018〕59 号)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调整。
附件: 乐清市教育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
乐清市教育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