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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作业审核意见表

发布日期: 2021- 03- 04 10 : 24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企业全  称

华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30500254938891R

项目名称

乐清经济开发区东海河河道及景观和环境改造工程(北段)-河道工程

施工地点

乐清经济开发区

施工作业方案主要内容

       本工程涉及油气管道安全保护的主要施工内容为河道东侧的河床开挖、桩基施工、挡墙护坡施工。

主要保护措施

主要的管道保护措施如下:

1、管道浅埋段改用高压旋喷桩,取消挡墙,改为在桩顶设置钢筋混凝土帽梁,开挖高程为2.3m,高于大部分浅埋段管道,减少了土方开挖量,防止局部超挖造成土层滑移的情况。

2、严格按照制定的施工顺序施工,河床开挖必须在桩基完成后进行,防止大范围的河岸滑坡。

3、土方开挖过程中加强对管道侧边坡稳定性的观测,如发现明显的边坡塌方、管道上方地表开裂位移等情况,应马上停止施工,报管道单位至现场监测,并采取钢板桩保护等措施防止土体进一步位移。(天然气管道穿越东海河段由于管道埋深不足,不在此次申报许可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我局受理了该项目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作业的申请,并按照要求组织进行项目安全评审。

       经审核,申请企业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提交的施工方案已通过安全评审,现予以批准作业,请接文后严格按照施工作业方案组织施工。(备注:东海河管道穿越段由于管道埋深不足,不在此次行政许可范围内,需整改后方可施工。)

审核机关(印章)

2021年3月 4日

抄送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发改能源〔2021〕3 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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