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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乐清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意见的函 关于公开征求《乐清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意见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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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乐清市发改局会同市教育局、财政局联合起草的《乐清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从2021年3月9日至3月17日止。公示期间,公众可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乐清市发改局价格和收费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7-61882137;邮箱:510476403@qq.com。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1年3月8日 乐清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保障和提高我市公办幼儿园办学质量,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12〕368号)、《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相关规定,提出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拟调整方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现有公办幼儿园25所(34个园区),其中省一级园4所,省二级园7所,预二级园10所,省三级园4所。各幼儿园因校舍改建、等级创建、办学设施提升、物价上涨等原因,办园成本大幅提高。 我市现行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是2007年制定(《关于调整乐清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乐发改价〔2007〕389号)),2010 年经发改、教育、财政部门核准同意,保教费在原标准基础上,按相应等级进行上浮50-100元。现执行标准为:省一级园 630 元/月.生,省二级园 570 元/月.生,省三级园 330 元/月.生。准办园保教费标准为2015年8月经市政府协调会议研究确定,标准为280元/月.生。 二、成本监审情况 市发改局会同市教育局选取市机关幼儿园、市中心幼儿园、南岳镇幼儿园、柳市镇西城幼儿园、白石第一幼儿园、大荆镇第二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进行成本监审。经监审,核定市机关幼儿园2017-2019年度保教总定价成本为41440613.16元,生均保教定价成本21527.59元/年;市中心幼儿园2017-2019年度保教总定价成本为47498324.40元,生均保教定价成本17763.02元/年;南岳镇幼儿园2017-2019年度保教总定价成本为9774586.53元,生均保教定价成本17485.84元/年;柳市镇西城幼儿园2018-2019年度保教总定价成本为2410878.65元,生均保教定价成本17727.05元/年;白石第一幼儿园2017-2019年度保教总定价成本为4814866.07元,生均保教定价成本19896.14元/年;大荆镇第二幼儿园2018-2019年度保教总定价成本为2874663.62元,生均保教定价成本15209.86元/年。 三、拟定价格方案 根据生均保教成本一定比例,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财政投入情况及周边县(市、区)收费水平,提出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拟调整方案如下: (一)省一级园:850元/生.月;省二级园:700元/生.月;省三级园500元/生.月;准办园450元/生.月。经济欠发达乡镇幼儿园可在相应等级标准基础上适当下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0%,具体由幼儿园提出申请,报发改、教育、财政部门核准后执行。 (二)为三周岁以下婴幼儿提供保教服务举办的托班,其保教费标准为:省一级园:900元/生.月;省二级园:750元/生.月;省三级园550元/生.月;准办园500元/生.月。 (三)寒暑假期间幼儿园可根据家长的需要为幼儿提供保教服务。寒暑假期间幼儿园办班,其保教费标准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 (四)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办法。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低保家庭幼儿、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2014年学前教育资助省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教〔2014〕30号)精神,凭低保证、残疾证或孤儿证明等有效证件,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经教育、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保教费资助,资助标准按公办省三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执行。 (五)伙食费、代管费、退费等其他收费事项参照《温州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温发改费〔2013〕250号)规定执行。 (六)上述收费标准自 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四、影响分析 (一)对于幼儿家庭而言。若省一级园从630元/生.月调整为850元/生.月,增加220元/生.月,幼儿家庭负担从每学期3150元增至4250,增加了1100元;若省二级园从570元/生.月调整为700元/生.月,增加130元/生.月,幼儿家庭负担从每学期2850元增至3500,增加了650元;若省三级园从330元/生.月调整为500元/生.月,增加170元/生.月,幼儿家庭负担从每学期1650元增至2500,增加了850元。另,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幼儿园(多为省二级、三级园)可在相应等级标准基础上最高下浮30%,即省二级园最低可调整为490元/生.月,比原收费标准还减少80元/生.月;省三级园最低可调整为350元/生.月,比原收费标准增加20元/生.月。 目前,乐清市硬件设施较好的民办幼儿园(省二级),每学期保教费在7500-15000元左右,相比之下,公办幼儿园收费水平远低于民办幼儿园,充分体现了公办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 (二)对于幼儿园而言。保教费标准调整后,保教费收入将有所增加,更有利于幼儿园开展多样化活动、改善教学设施、园区建设等,提升办园品质,进而有利于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财政支出负担会相对减轻一些,但大部分办园成本仍以财政保障为主。 附件:周边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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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调查结果:
http://www.yueqing.gov.cn/art/2021/3/22/art_1683457_59150832.html
征集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2021-03-09 13:22:29 | 截止日期: 2021-03-17 13:22: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