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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狠抓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意见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1-178152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
  • 文号:
  • 乐政办函〔2021〕5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4-01
  • 有效性:
  • 有效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意见》(浙政办发〔2020〕8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狠抓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意见》(温政办〔2021〕1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措施,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切实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突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优势区,着力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高质量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2021年高标准农田新建8800亩以上(其中高效节水灌溉3700亩)、改造提升2500亩以上。力争到2025年,全面落实国家、省、温州市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建设质量达到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

三、重点工作

(一)统一规划布局。全面摸清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状况,结合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规划及“千亩方、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按照相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和“填平补齐”原则,明确目标任务、建设布局和时序安排。在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旱地改水田、垦造耕地、美丽田园和乡村公园等项目中,将符合条件的地块同步建设或改造提升为高标准农田。

(二)统一组织实施。建立统一协调机构,及时分解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同步推进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规范开展项目前期准备、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和监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移交管护等工作。

(三)统一上图入库。依托全国农田管理系统等数据平台,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上图入库,建成全市农田建设“一张图”和监管系统,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

四、主要举措

(一)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有效保障机制,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省级按规定分配给县级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新增耕地调剂指标收益等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并纳入到垦造耕地、“旱改水”等土地整治项目对基层的奖励补助政策范围。

(二)引导社会投融资。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加强建后管护。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合理保障管护经费,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和管护有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乡镇(街道)要强化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细化分解、层层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市农业农村局要全面落实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强化督查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市级重点督考事项,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粮食安全责任制、耕地保护目标等方面考核的比重。对超额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给予适当加分。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市领导挂钩联系督导制度,开展常态化督导和通报约谈。

(三)严格风险管控。制定完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定额标准、监督评估和监测评价等办法,切实防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风险。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加强工作指导,严格跟踪问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2021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表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表

所在乡镇(街道)

新建高标准农田

其中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

高效节水灌溉

柳市镇

800

350

0

北白象镇

580

250

0

虹桥镇

170

70

0

磐石镇

100

40

0

淡溪镇

120

50

0

南岳镇

130

60

0

清江镇

260

100

0

南塘镇

70

30

0

芙蓉镇

540

240

1500

雁荡镇

260

110

0

大荆镇

2300

1000

0

湖雾镇

70

30

0

仙溪镇

550

240

0

乐成街道

370

160

0

城东街道

450

190

1000

城南街道

130

50

0

盐盆街道

400

170

0

翁垟街道

330

100

0

白石街道

380

140

0

石帆街道

250

100

0

天成街道

90

30

0

岭底乡

230

100

0

智仁乡

120

50

0

龙西乡

100

40

0

合计

8800

3700

2500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政办函〔2021〕5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狠抓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意见.pdf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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