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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系统关于教职员工疫苗接种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 2021- 04- 02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科 字体:[ ]

乐教防〔2021〕3号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单位):

根据《乐清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百日攻坚”实施方案》(乐防办〔2021〕13号)、《关于市直机关干部接种疫苗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为有序有效落实疫苗接种任务,现将乐清市教育系统教职员工疫苗接种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种安排

各单位(学校)按照以下步骤落实任务:

1.成立专班。教育局成立乐清市教育系统疫苗接种工作专班,由卓赛龙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和机关工委具体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的疫苗接种,学生工作科具体负责联络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教职员工的疫苗接种;各学区负责联络辖内学校教职员工的疫苗接种。各单位(学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专班。

2.动员部署。各单位(学校)要广泛动员部署,组织教职员工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

3.排查摸底。各单位(学校)制定全员接种计划,接种进度安排明确到个人。统计《乐清市教育系统教职员工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汇总表》(附件1),做好每日数据动态统计、未接种人员情况登记,主要负责人要及时掌握单位(学校)接种进度。

4.组织接种。各单位(学校)根据排查摸底情况,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组织发动教职员工积极参加接种。可与属地乡镇对接,根据乡镇安排到指定接种点接种;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乐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自主预约接种。

5.总结汇报。各单位(学校)于4月7日下午5:00前统计并报送《乐清市教育系统教职员工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乐清市教育系统教职员工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明细表》(附件2)。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意识,履行主体责任。各单位(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疫苗生产研发接种有关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认识到疫苗接种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也是关系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安全问题,更是关系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一个重大政治问题。各单位(学校)要坚决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立即动员部署,落实职能科室做实做细信息摸排,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制定详细接种进度表,与卫健部门有序对接,确保按要求完成接种任务。

(二)发挥政治作用,积极带头接种。各级党组织要保持伟大抗疫精神,在新冠疫苗接种行动中持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接种。同时,要加强疫苗相关知识学习,宣传接种疫苗的必要性、安全性、有效性和普惠性,引导鼓励亲友和群众积极接种。

(三)严肃政治纪律,强化督查问责。各单位(学校)要严肃落实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百日攻坚”实施方案落到实处,确保如期、力争提前完成疫苗接种任务。局机关工委及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将落实明察暗访、通报问责工作,确保教育系统教职员工接种的死角和盲区无一遗漏。各单位(学校)遇到困难问题,要及时反映,及时与相关单位协调处置。对疫苗接种工作完成快的完成好的要表扬、激励、支持,对不作为、慢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乐清市教育系统教职员工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汇总表》

附件2:《乐清市教育系统教职员工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明细表》

附件1、2.xlsx 

乐清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 4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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